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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徽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安徽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安徽省2批次,广东省4批次药品不合格。
1、广东省:丝瓜络(性状)、 蒲地蓝消炎片(重量差异)、炙甘草(含量测定)、大黄碳酸氢钠片(崩解时限)不合格。
2、安徽省:酚磺乙胺注射液(批号:20041401、20041402)pH值不合格。
据安徽省药监局8月份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酚磺乙胺注射液(批号:20041401、20041402),pH值不合格被处罚77.425万元。<77.4万元!2批次酚磺乙胺注射液PH值不合格药企被处罚>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1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近期全省共抽检74个药品生产企业、449个药品经营企业和167个医疗机构的861品种共1801批次药品。
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861个品种1797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4个品种4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我局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s://www.nmp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
附件1:抽验药品名单-8期.xls
附件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303个抽样单位,380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169批次产品,检验结果1167批次产品符合规定,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现予以公告。
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居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1.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符合规定).xls
2.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规定).xls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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