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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重庆市药监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10月18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不合格的中药饮片(5批次):首乌藤、水蛭、甘草、人参、天麻超细粉;固体制剂(1批次):磷酸苯丙哌林片。
▍不合格检测项目:性状、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检查(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检查(农药残留量)、检查(装量)。
值得注意的是1批次水蛭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项,人参的“农药残留量”项不合格;药监部门已开启中药饮片的重金属、农药残留量抽检行动。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局属检查局和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和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抽检的1批中药材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首乌藤(批号:200201)性状、四川翼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蛭(批号:Y20210104)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片(批号:201201)检查(含量均匀度)不符合规定,在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3011号摊位抽样的甘草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超细粉(批号:C191026)检查(装量)不符合规定。
三、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批号:190701)检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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