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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关于显著性变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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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9 11: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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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场小白,请教各位老师。
研发的产品主成分含量0.073%,在进行含量方法学验证时,其含量重复性RSD要求为4%,重现性为8%,就是两个不同实验室结果RSD不超过8%。
那么在进行稳定性样品含量测定时,两个人测试的含量结果相差了5%,领导说这相差5%太大了不行,显著性变化也是5%,但从精密度角度来讲,这5%也是允许的偏差。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稳定性样品含量降低了5%,还属于显著性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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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3-29 12: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正在 问 汽车里面 长的像 自行车轮子的 那个 备胎 是不是 功能 与自行车轮胎 可以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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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9 13:4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22-03-29 12:56
你正在 问 汽车里面 长的像 自行车轮子的 那个 备胎 是不是 功能 与自行车轮胎 可以互换?

现在的纠结点是,加速一月的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那这时候属于显著性变化了,还是说检测允许的偏差,并不属于显著性偏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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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3-29 14: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Maymaymay 发表于 2022-3-29 13:43
现在的纠结点是,加速一月的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那这时候属于显著性变化了,还是说检测允许的偏差,并不 ...

我给你捋一下


如果 是方法学研究,就要认真做方法学。。。。换人,换实验室。。。各种。。

一旦方法学完成。此时 方法误差不再考虑,即:检验结果就是真实结果(视同)

如果你怀疑 是 检验误差,就要重新触发检验方法学确认和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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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9 16:3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22-03-29 14:01
我给你捋一下


如果 是方法学研究,就要认真做方法学。。。。换人,换实验室。。。各种。。

一旦方法学完成。此时 方法误差不再考虑,即:检验结果就是真实结果(视同)

如果你怀疑 是 检验误差,就要重新触发检验方法学确认和再确认。

对于API成分比只有0.001%的产品,方法学验证中重复性标准本身就是6%的偏差了,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个产品,显著性变化的“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这一点就是不是不适用这个产品了呢?如果这类产品还用这个5%去衡量它的显著性变化,是不是也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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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9 16:3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22-03-29 14:01
我给你捋一下


如果 是方法学研究,就要认真做方法学。。。。换人,换实验室。。。各种。。

一旦方法学完成。此时 方法误差不再考虑,即:检验结果就是真实结果(视同)

如果你怀疑 是 检验误差,就要重新触发检验方法学确认和再确认。

对于API成分比只有0.001%的产品,方法学验证中重复性标准本身就是6%的偏差了,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个产品,显著性变化的“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这一点就是不是不适用了呢?如果这类产品还用这个5%去衡量它的显著性变化,是不是也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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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2-3-29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Maymaymay 发表于 2022-3-29 16:31
对于API成分比只有0.001%的产品,方法学验证中重复性标准本身就是6%的偏差了,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个产品 ...

自己多看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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