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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anai70 于 2022-5-17 16:13 编辑
202205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草案)变化分析
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05月09日深夜23点多发布了大家期待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修订草案,面向全国整个医药行业广泛征求意见一个月,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9日。
本条例(草案)依据“2019新药法”,内容同样发生了很大的质的变化,主要是对2019新药法进行了细化/解读规定、对行业实践/试行后的汇总规定、对过去模糊的地方进行解读等,其中部分规定同时引发了新的争议。 本条例(草案)有较多亮点,归纳如下: 1. 注册前规模批药品上市销售。 2. 疫苗可以委托生产。 3.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不得委托生产,不得外购中药饮片分包装或者改换包装后销售。 4. 饮片标签新增五个内容:药材来源、产地标注到县级、保质期、执行标注、贮藏条件。 5. 中药配方颗粒-新型中药,首次纳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新药法无),中药企业的红利。 6. 部分创新药可以分段生产管理。 7. 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最晚不迟于2个月申请,否则不受理。 8. 经营处方药、甲类OTC-必须执业药师。 9. 连锁总部-不能销售药品。 10. 零售连锁-不能购进总部以外的药品。 11. MAH/经营企业-网络可以销售自己持有的品种/经营企业许可品种。 12.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13.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向新药转化。 14. 国家促进生产药品急需和新型药用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研制和生产。制药行业横向发展的商机。 15.检查员须出示执法证件、保守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
逐条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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