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制口服固体制剂的评价考虑
虽然在儿童用药研发中,鼓励针对目标治疗人群开发适 宜的剂型和规格,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分剂量问题或吞咽性 问题。但是由于实际给药环境、地域文化差异、照料习惯等 客观条件的影响,儿童使用的口服固体制剂仍可能面临分割、碾碎、打开服用内容物、分散或溶解在液体中等改变原有给 药方式的情况,而面临调制口服固体制剂的口感评价问题。
对于在临床使用中涉及到分割、碾碎、分散或溶解在液体中的片剂,需额外进行适口性评价。对于在临床使用中涉及到打开服用内容物的胶囊,可能直接口服,也可能分散或溶解在液体中,需额外进行适口性评价。
在已有证据证明无法进一步改进或开发儿童适宜剂型 的情况下,且确定混合方式属于改善制剂口感的可接受方式 时(写入说明书中的给药方式),可以采用与食物、饮料或乳 汁等混合的方式改善口感,并需进行混合后状态的口感评价。由于可能涉及定量不准确,搭配种类不固定等问题,导致对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因此,除非临床需求明确,否则与食物、饮料或乳汁等混合的方式不应作为口感设计的首选。
四、口感评价相关的研究方法
口感评价的具体研究方法应由研发单位参考以上评价思路进行选择与设计,并论证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下列举部分易吞咽性和适口性评价方法,作为开展相关研发工作的参考:
(一)易吞咽性评价方法
对于儿童用药,易吞咽性评价是吞咽前状态为片剂或胶囊剂的制剂口感评价的重点内容,咀嚼片也涉及易吞咽性评价。
制剂的易吞咽性通常与药品属性(如大小、性状、质地等)相关,也受到儿童主观服药意愿的影响。由于目前尚未确立满足儿童易吞咽性的药品属性标准,因此,无法通过固定的标准衡量和判断制剂的易吞咽性,仍需进行儿童易吞咽性评估试验,同时,在试验中应尽可能避免主观服药意愿对结果判定的影响。
儿童易吞咽性评估试验应以制剂的目标治疗人群为受试者。最常用的方法是直接观察,在给药后检查儿童的口腔。易吞咽性评估可以“完全吞咽”为指标采用两分法。首先,根据目标治疗人群的疾病特征、服药配合度、服药情境或条件(如有无医护人员或看护者辅助)等设置“完全吞咽”的标准,对制剂放置位置、送服溶剂性质和容积(或体积)、完成吞咽所需的时间、有无窒息反射或呛咳等进行具体规定。针对不同使用人群和使用条件开发的药品,“完全吞咽”的标准可能有差异,能否满足目标治疗人群的实际治疗目标是判断“完全吞咽”标准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例如,针对吞咽功能已发育完全的患儿且疾病本身不影响吞咽功能时,单次温水送服成功作为“完全吞咽”标准具有合理性,而 2 次及以上温水送服成功作为“完全吞咽”标准时,其合理性需要讨论。然后,以“是”或“否”达到完全吞咽标准为判断进行评估。
可接受的研究设计包括:在目标治疗人群参与的临床试 验中增加易吞咽性评估指标作为次要终点评估,或者在独立 开展的儿童口尝试验中增加易吞咽性评估指标。无论采用何 种设计,试验数据应至少包括 20 例可评价样本,可以根据目标治疗人群年龄段跨度适当增加及合理分配样本。建议采用 同一受试者不同时点单次给药重复测量的方法,以减少偏倚。例如,在儿童参与的临床试验的首次给药和第二次给药时, 对同一受试者分别进行一次单次给药评估。通常,单次给药 足以满足易吞咽性评价要求,长期服药制剂(包括每日多次 给药或每日一次给药连续数日)也无需进行连续给药评估。
当满足“完全吞咽”标准的受试者比例达到 90 以上, 且无受试者发生窒息反射或咳嗽,两次重复测量结果具有一致性时,视为易吞咽性良好。
(二)适口性评价方法
制剂的适口性评价是一种相对主观的评价维度,评价的 主体是儿童对于制剂口服过程的体验和偏好。如果仅以儿童 主观感受进行描述,由于个体差异影响,将给适口性评价结 果带来变异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对于上市后更广泛人群的 应用来说,小样本的个体偏好结果本身也缺少临床实际意义。因此,为了提高适口性评价的科学性和效率,通常以前期的 药学掩味技术、体外适口性评价、成人口尝试验、动物实验 结果,以及已知的人体适口性情况(如已上市其他制剂信息) 等为基础,指导儿童适口性评估试验设计与结果评价。
1. 药学掩味技术
绝大多数药物在研发过程中均采用了掩味技术,以掩盖原料药或制剂的不良味道,或防止溶解的活性药物成分与口咽部的味觉受体相互作用。常用的掩味技术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理方法。物理方法涉及但不限于在药物或制剂中使用物理或分子屏障,阻止口腔中的药物溶解。化学方法涉及但不限于通过使用盐、共晶或改变 pH 值来改变药物溶解度。生理方法涉及但不限于使用添加甜味剂或调味剂或改变粘度以掩盖味道或减弱味蕾的敏感性。应充分结合体外释放特征和给药特性,合理选择适宜的矫掩味技术。
2. 体外味觉评价
2.1.基于分析方法的味道定量评价/体外溶出实验
基于分析方法的味道定量评价/体外溶出实验与确定药物释放的方法非常相似,主要基于在短时间内检测水性介质中的药物成分(例如不超过 3ml 的模拟唾液),测量制剂中涂层和络合的有效性,间接评估掩味技术的是否达标,即在固定时间区间内(例如前 30 秒)未检测到药物成分或检测到的药物成分量低于可识别其不良味道的阈值。通常,此种体外研究方法的结果会用于评估掩味技术水平,而不用于直接评价制剂的口感。
2.2. 使用味觉传感器定量评价味道/电子舌技术
电子舌又称味觉传感器,可以类似于人类味觉的方式检测味觉感觉。通过味觉物质引起的脂质/聚合物膜表面电荷密度变化和/或传感器膜表面附近的离子分布,不同响应电势反应不同味觉品质的物质,味觉感觉信息以膜电势模式进行模拟。
电子舌技术用于制剂口感评价时,其检测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检测速度也相对更快,可以避免人体口尝试验中受试者个体差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以及对受试者的潜在安全风险,因此,适合在大量样品的处方筛选阶段使用。其不足之处在于,目前电子舌的传感器尚不能完全模拟人舌的全部味觉受体,也无法评价除味觉之外的特征(例如砂砾感),因此,电子舌技术主要适用于前期口味筛选,其结果不适合直接作为口感评价的结论。
3. 动物偏好实验和短暂摄取味觉测试
动物偏好实验通常采用双瓶偏好法或单瓶摄取法,将两种或多种受试物同时或交替提供给动物,观察并记录动物在特定实验周期内对不同受试物的摄取量,并观察动物饮水后的反应。短暂摄取味觉测试是在动物摄取少量的受试物后立刻观察动物的行为反应,如口面部运动反应,通过比较接受反应和排斥反应的次数,评价受试物的口感情况。
评估动物实验结果与人类味觉测试结果的吻合度是合理使用此类方法的关键。
4. 成人口尝试验
成人与儿童之间在味觉感知及偏好方面存在差异。因此, 成人口尝试验通常作为药学处方开发阶段进行口感设计时 的研究方法。
成人口尝试验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受试者的筛选与训练、方法学研究(如重复性、重现性、参比样品的标化、盲法的可操作性等等)、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步骤,可快速而直观地反映受试者对制剂在口腔内的真实感受。
在设计成人口尝试验时,可参考食品行业中广泛应用的标准化感官分析技术,结合具体的研发需求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常见的口尝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排序+评分法 ( integrated score evaluation method,ISEM)、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法( fuzzy synthetic evaluation method,FSEM)、视觉模拟评分法(Visual Analog Scoring,VAS)、单一样品对照评价法、苦度值等级评价法、多因素调查评价法、量度匹配+幅度标记评价法等等。应充分利用成人逻辑思维成熟, 表达能力强的特点,对适口性进行综合性评价,必要时可联合使用多种口尝评价方法。
5. 儿童口尝试验
通常选择目标治疗人群作为受试者进行儿童口尝试验, 采用 0-100 VAS 评分方法进行测评。根据目标治疗人群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达能力等,可以在 0-100 的 VAS 评分中给予相应等级的表情图示或语言描述,以使得受试者能够相对准确的做出选择。目前,在儿童口尝试验中较常见的 VAS 评分采用 5 等级划分,即非常差(0 分)、差(20 分)、不好不差(50 分)、好(80 分)、非常好(100 分)。
对于吞咽前状态(包括经溶剂或唾液分散溶解后状态)为真溶液剂的制剂,在儿童口尝试验中可对适口性进行整体评估,即VAS评分反应制剂的整体适口性情况,但需要事先对适口性的评估内容予以明确,例如,适口性包括味道、余味、气味。
对于吞咽前状态(包括经溶剂或唾液分散溶解后状 态)为混悬型溶液剂的制剂,在儿童口尝试验中除了对适口性进行整体评估之外,还应评估砂砾感。砂砾感评估也可以采用VAS评分,需要事先对砂砾感的评估内容予以明确。
对于需在吞咽前进行咀嚼的制剂,在儿童口尝试验中除了对适口性进行整体评估之外,还应至少增加咀嚼体验评估和砂砾感评估。咀嚼体验评估和砂砾感评估也可以采用VAS评分,需要事先对咀嚼体验和砂砾感的评估内容予以明确。
在实施测评前,应对受试者进行测评方法的详细解释说明,确保受试者已准确理解方法及VAS所示含义,以确保测评结果的可靠性。在不影响测评结果的前提下,儿童口尝试验可以选择将试验药物咽下或吐出。
可接受的研究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在目标治疗人群参与的临床试验中增加儿童口尝试验评估指标作为次要终点评估,或者开展独立的儿童口尝试验。无论采用何种设计,试验数据应至少包括 20 例可评价样本,可以根据目标治疗人群年龄段跨度适当增加及合理分配样本。建议采用同一受试者不同时点单次给药重复测量的方法,以减少偏倚。例如, 在首次给药和第二次给药时,对同一受试者分别进行一次评估。通常,单次给药足以满足易吞咽性评价要求,长期服药制剂(包括每日多次给药或每日一次给药连续数日)也无需进行连续给药评估。
对于儿童专用药品,儿童口尝试验中VAS评分大于等于50分(包括不好不差、好、非常好)的受试者比例达到90 以上,两次重复测量结果具有一致性时,视为儿童适口性良好。对于可用于儿童的药品(同时具有儿童和成人适应症),儿童口尝试验中VAS评分大于等于50分(包括不好不差、好、非常好)的受试者比例达到70 以上,两次重复测量结果具有一致性时,视为儿童适口性可接受。
对于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无法满足评估操作要求的低龄儿童或特殊疾病儿童,可以采用自主评分与面部表情分析系统FacerReader软件相结合的方式,对服药后的面部表情进行录制与分析,辅助进行适口性评价。
6. 临床试验中依从性和觅药行为评价
通过对儿童参与的临床试验中受试者依从性和觅药行为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可以验证儿童适口性评估结果。与成人临床试验不同,当儿童临床试验结果提示依从性差时,需要考虑是否与制剂口感不良存在相关性,相反,觅药行为导致的误用或过量发生时,也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口感刺激过强的情况。
多数情况下,临床试验中依从性和觅药行为评价结果并不足以推翻前期获得的儿童适口性评估结果,但是其数据可以为说明书中与口感相关的注意事项信息(如误服)提供依据。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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