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25|回复: 13
收起左侧

[生产制造] 关于电子秤称量保留位数记录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5 17: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比如,一种液体物料要求精确度不高,工艺规程要求50kg,实际所用的电子秤精确到g.批生产记录进行重量记录时,是记录50kg还是50.0kg或者50.000k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5 17: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批生产记录里记录投料量的位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5 19: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录原始数据称出来多少记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15 19:4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50.000,记录要求真实、准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5 20: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始数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12-15 22: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xzxd007 于 2022-12-15 22:45 编辑

台秤显示多少就记录多少。这个属于数据完整性,是原始数据。、能够称量50kg的电子称,精确到克,价格不菲啊。
其实应该根据工艺要求选择计量器具

点评

是显示50.000kg,不是精确到g,精度看铭牌,这种电子秤不贵,几百块钱而已  发表于 2022-12-16 10: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2-12-16 09: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始数据,就是所见即所得,后面如果需要保留,那就是对原始数据的处理,不再是原始数据了。
如果精度要求不那么高,可以换个低精度的电子称。既省钱又省事,但不要在数据上动心思,合规性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2-12-16 09: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zzz2008 于 2022-12-16 09:44 编辑

实际称量的时候,称到50.000,有难度吧
如果是这个精度的,你可以规定个范围,比如49.500-50.500,具体看你的产品工艺要求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6 10: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药典凡例,
精确度
  二十、检定时取样量的准确度和试验精密度
  1. 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6 11: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的工艺要求称量精度范围,再按实际电子秤显示数字,我认为你要求称量50kg,如果电子秤显示50.046kg,那就填写50.246k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6 11: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称出来多少记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2-12-16 14: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数据完整性  就写50   岗位文件规定清楚读到第几位   你写的就是原始数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2-18 11: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可以从3个方向解决:1、工艺规程是50kg,而且你只有精度是g的称,那就是50000g,你想办法都要整个50000g,不然就是与文件不符。
2、可以使用合适精度的称,增加一个kg称,直接称50kg比称50000g方便,而且和你工艺规程一致。就是要想办法找老板要钱。
3、你说这种物料要求精度不高,是否有依据,如果有就修订工艺规程,把重量改成范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20: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