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纸牌屋ff0
收起左侧

(第五六天进展)端午回来第一天被通知进入了优化名单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6-30 16: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纸牌屋ff0 发表于 2023-6-30 16:25
这个可能出现了,不过是我的问题导致这个可能没了

想返聘 那不得乘机涨点工资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30 16: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纸牌屋ff0 发表于 2023-6-30 16:24
刚才知道了劲爆消息

继续爆料啊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30 16: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了T一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16: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跟新:
刚才和领导聊天才知道QA有储备管代的用处。上任管代把我招进来的,后面半年又招了一个女QA。经领导透露有问过女QA愿不愿意做管代,回答不愿意。而我是学历不够,没问过我。为何呢,因为广东省有出台过管代管理办法,从事三类的管代要本科学历。后面是把QC主管提上来当管代,就是我现任领导。所以管不动我的原因在这,经验和管理能力不能碾压我。
为什么会聊起来呢,下午我接到一个面试电话,聊了下,我回到办公室刷该公司的招聘信息,看到有招质量负责人。就关门聊了起来,聊到管代就说我有机会就要去试当管代。然后就聊到公司了。才知道公司一直有管代储备的做法,为什么呢要说回来呢,领导说人事找你聊的时候你干嘛不愿意答应当储备、先答应了留下来啊。我说没找我聊过啊,直接拿赔偿单和离职单和我聊的啊,人事没找我聊,你也没找我聊。没想到把,还有这惊喜!!!我要是留到明年我的本科学历就可以下来了。这里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好,那我确实不符合要求,别人不找我聊也没什么。但是我觉得还是有东西的,为什么呢。前面说到过,我收到通知后就不搭理领导了。领导还让QC主管问我有什么反应。我曾和人事说过这件事。她的一句话是“领导 ,那个领导,上面个的领导吗”(上面的领导l指老板)
按领导说法有几次和你聊过要你要不要当管代,你都一口就拒绝了。TMD 在办公室闲聊谁会当真啊,何况你还在这个位置上我怎么敢说我要当管代,而且又不是说的储备管代。
还有透露了一点,上集说到的小O。准备培养她但是现在她摇摆不定。按我的看法,才来半年,又是干经营出身的,没个几年是不够的,还不如培养QC主管,QC主管的回复更加绝 :我可以接手啊,干不下去 我就直接走
所以说啊。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人性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16: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补跟新:
刚才和领导聊天才知道QA有储备管代的用处。上任管代把我招进来的,后面半年又招了一个女QA。经领导透露有问过女QA愿不愿意做管代,回答不愿意。而我是学历不够,没问过我。为何呢,因为广东省有出台过管代管理办法,从事三类的管代要本科学历。后面是把QC主管提上来当管代,就是我现任领导。所以管不动我的原因在这,经验和管理能力不能碾压我。
为什么会聊起来呢,下午我接到一个面试电话,聊了下,我回到办公室刷该公司的招聘信息,看到有招质量负责人。就关门聊了起来,聊到管代就说我有机会就要去试当管代。然后就聊到公司了。才知道公司一直有管代储备的做法,为什么呢要说回来呢,领导说人事找你聊的时候你干嘛不愿意答应当储备、先答应了留下来啊。我说没找我聊过啊,直接拿赔偿单和离职单和我聊的啊,人事没找我聊,你也没找我聊。没想到把,还有这惊喜!!!我要是留到明年我的本科学历就可以下来了。这里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好,那我确实不符合要求,别人不找我聊也没什么。但是我觉得还是有东西的,为什么呢。前面说到过,我收到通知后就不搭理领导了。领导还让QC主管问我有什么反应。我曾和人事说过这件事。她的一句话是“领导 ,那个领导,上面个的领导吗”(上面的领导l指老板)
按领导说法有几次和你聊过要你要不要当管代,你都一口就拒绝了。TMD 在办公室闲聊谁会当真啊,何况你还在这个位置上我怎么敢说我要当管代,而且又不是说的储备管代。
还有透露了一点,上集说到的小O。准备培养她但是现在她摇摆不定。按我的看法,才来半年,又是干经营出身的,没个几年是不够的,还不如培养QC主管,QC主管的回复更加绝 :我可以接手啊,干不下去 我就直接走
所以说啊。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人性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16: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ahhhhhh2020 发表于 2023-6-30 15:17
嘿嘿,国内现状,真按流程走黄花菜都凉了

什么做法都有,其实找到平衡点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17: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启番 发表于 2023-6-30 15:31
明明是资料还没有,产品都送检了

然后不停地补资料,经过两波人的努力回到了正轨。现在又是研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30 17: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库水 发表于 2023-6-30 15:51
会不会是楼主拿了补偿后几个月,又打电话让他去上班这种爽文剧情

真是这样,然后回去上班,工龄 继续 ,年终奖拿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30 17: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缓兵之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6-30 17: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MDR是个大坑,新的要求层出不穷,NB也不够,一推再推。一下搞4个,想法不错。
FDA主要看眼缘了,能不能遇到一个不怎么了解的考核人员,基本有也就差不多。但是遇到知道的,发补是必然的,至于发补几次不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6-30 17: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ahhhhhh2020 发表于 2023-6-30 15:17
嘿嘿,国内现状,真按流程走黄花菜都凉了

注册惯例:不冲突,先送检。大不了先从外购件,到时候内部变更为自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30 17: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liyue19951126 发表于 2023-6-30 15:07
我没事抽你一嘴巴你反思自己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6-30 18: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luomu 发表于 2023-6-30 14:46
真有人被裁了丝毫不反思自己啊!

还感觉跟中彩票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22: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canus 发表于 2023-6-30 17:38
MDR是个大坑,新的要求层出不穷,NB也不够,一推再推。一下搞4个,想法不错。
FDA主要看眼缘了,能不能遇 ...

这个明确是大坑,不仅花时间,成本也很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1 1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指南》中条款7.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或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或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或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本企业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经实践证明具有良好履职能力的管理者代表,可适当放宽相关学历和职称要求。
可没有要求一定要本科学历,所以说大专学历也是可以当管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7-2 13: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澄胜 发表于 2023-7-1 14:47
国家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指南》中条款7.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应当具有医 ...

有地方指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 07: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指南也得符合国家局要求的,国家局飞检的时候只认国家局发布的指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 09: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纸牌屋ff0 发表于 2023-6-30 17:01
然后不停地补资料,经过两波人的努力回到了正轨。现在又是研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

其实还是看老板的想法,我以前做药品QA的,现在转器械的研发QA,怎么干怎么难受,质量部么嫌弃研发的真实性,研发部也没办法,时间有限,样品有限,除了补还能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 10: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启番 发表于 2023-7-3 09:26
其实还是看老板的想法,我以前做药品QA的,现在转器械的研发QA,怎么干怎么难受,质量部么嫌弃研发的真实 ...

感觉这样的做法是行业的统一标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28 23: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