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16|回复: 11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持有人变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2-20 08: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A公司合并B公司,B公司有中成药批文,A公司怎样将B公司批件的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变成自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2-20 08: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报资料要求》

点评

我怀疑,版主说的不对 应该有更简化的方法。 两个公司合并,那么,合并前公司的东西,都是新公司的,需要变的,只是公司名称而已。我觉得,可以参考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来走。 当然,如果有产品生产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2-20 08: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2-20 08: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24-2-20 08:21
参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报资料要求》

我怀疑,版主说的不对
应该有更简化的方法。
两个公司合并,那么,合并前公司的东西,都是新公司的,需要变的,只是公司名称而已。我觉得,可以参考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来走。
当然,如果有产品生产的实质变更,那可能就不一样了。
建议最好咨询下省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2-20 08: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申请变更公司名称。登记事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2-20 0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合并,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营业执照变更,涉及法人、住所、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按照《公司法》依法进行变更;二是持有人变更,相对复杂一些,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逐项准备材料申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2-20 09: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B企业关键人员不变,批件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至于怎么把生产企业变成自己的,要不就是给钱,要不就巧取豪夺,无外乎如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2-20 09: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后的话,变更持有人名称注册地址法人这类信息,联系省局就行,变更生产地址的话要做工艺验证报申报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2-20 10: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让B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不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2-20 13:4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抱琴揽风 发表于 2024-02-20 10:19
直接让B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不行吗?

两公司合并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保留A公司的关键人员,省局认为体系发生了变更,不允许走企业名称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2-20 13:4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4-02-20 08:35
我怀疑,版主说的不对
应该有更简化的方法。
两个公司合并,那么,合并前公司的东西,都是新公司的,需要变的,只是公司名称而已。我觉得,可以参考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来走。
当然,如果有产品生产的实质变更,那可能就不一样了。
建议最好咨询下省局。

咨询了省局,省局认为体系主体发生了变更,不允许走名称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2-20 13: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有变更的,都要走持有人变更的方式,如果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不变的,就是登记事项变更。楼主这种是属于前一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2-20 19: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可乐 发表于 2024-2-20 13:44
两公司合并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保留A公司的关键人员,省局认为体系发生了变更,不允许走企业名称变更

如果把A公司的体系和人员纳进来而不是只用B公司的一套班子和体系,省局是不会同意只走名称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9 06: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