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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对医疗器械品名和预期用途进行了更改,新法规生效前用旧法规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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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1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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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对医疗器械品名和预期用途进行了更改,新法规生效前用旧法规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吗?新法规发布之后的按新法规要求生产的缓冲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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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4-28 11: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法规管不了之前的,新法规都有生效日期,生效日期前都可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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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4-28 11: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条 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确保真实、准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9号)

如果有法规,应先变更。
再和注册/备案变更的内容一致。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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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4-28 1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现这种更改,就是为了加强管理。不重新检验、临床,是不可能满足新规的。到了新规实施,理论上旧规生产的还可以卖。但是,你可以看看,能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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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28 14: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规生效前生产的可以正常销售,法规层面是不影响的
新规生效日期开始就不能按旧规生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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