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72|回复: 7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一知名药企,召回20批次药品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4-5-24 21: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蒲公英Ouryao 综合:无忧

近日,据上海市药监局消息,上海医药全资孙公司信谊金朱药业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经检验可见异物项不合格,被罚款140万元;信谊金朱现对20批次利巴韦林注射液进行主动召回。
1.png

1批次,可见异物不合格  

5月22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2024年第1期)》显示,由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110704的利巴韦林注射液(规格:1ml:100mg),在药监部门的监督抽样检验中,被发现可见异物项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的规定。被上海市药监局罚款14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209.19元。

质量评估,20批次主动召回

5月21日,上海信谊金朱官方微信号发文称,公司对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产品(规格:1ml:10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488)进行产品质量评估分析,发现在储存期内个别批次存在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的风险。  

为控制风险,现对20批利巴韦林注射液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召回范围为全国范围内。

2.png


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召回是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活动。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根据药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共分为三级召回。一级召回是使用该药品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级召回是使用该药品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级召回是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3.png
4.png

储存过程出现可见异物,什么原因?

《中国药典》2020版通则明确,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和无菌原料药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逐一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临用前,需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5.png
近年来,由于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注射剂的召回事件频繁发生。据美国FDA官网发布的召回药品信息显示,在2017年至2022年的五年时间内,有30余款注射剂因可见异物或不溶性微粒等原因而被召回。

另据蒲标网《药品不合格公告》专栏显示,2022年至目前为止,国内共有21批次药品可见异物抽检不合格。

涉及17个品种,2023年也有2批次利巴韦林注射液位列其中: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盐酸阿扎司琼注射液、利巴韦林注射液、维生素B6注射液、己酮可可碱注射液、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 、 阿昔洛韦滴眼液 、维生素C注射液 、呋塞米注射液、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法莫替丁氯化钠注射液、曲克芦丁注射液、二羟丙茶碱注射液和肌苷注射液。

6.png

8.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5-25 08: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5-25 08: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以后用药之前,要自己先人工灯检一下异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5-25 08: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5-25 10: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工和灯检仪都不能百分百保证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5-26 12: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5-26 13: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对于灯检这款确实管的比较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5-26 2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巴韦林溶解度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0 23:2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