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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委托生产药品不合格,一药企被罚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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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6-13 2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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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广东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6月13日,广东省药监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表,×××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板蓝根颗粒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20万元,罚款金额100万元。  
当事人委托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批号:2204201)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初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检验项目“【鉴别】液相色谱鸟苷”检验结果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相关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8.20万元,罚款金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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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6-14 07: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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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6-14 08: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是当事人被罚,委托方没事儿咯

点评

这个理解,不准确吧? 当事人,肯定就是被罚的人。 让事人委托xxx,说明,这个当事人是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6-1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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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14 08: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被处罚才对,双方都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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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14 09: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质量协议,该谁负责谁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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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14 09: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不合格,肯定找持有人,委托方负有质量责任,因为委托方负责上市前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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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6-14 09: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zzz2008 于 2024-6-14 09:46 编辑
Lily_VIP 发表于 2024-6-14 08:33
所以是当事人被罚,委托方没事儿咯

这个理解,不准确吧?
当事人,肯定就是被罚的人。
让事人委托xxx,说明,这个当事人是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吧。而且,违法行为类型,写的是“生产、销售”,受托方显然没资格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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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6-14 12: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方被罚后,再找受托方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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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6-14 16: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罚持有人,后面再查不合格的原因,如果是受托生产企业的原因,持有人肯定要索赔。如果不是生产的问题那就是持有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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