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zqh19750407
收起左侧

[内外部检查] ╳╳╳公司的新版GMP不合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9 12: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看来很多问题我们也还存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2-9 13: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syylf 于 2012-12-9 13:31 编辑

第二百二十三条 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1.采用新的检验方法;
  2.检验方法需变更的;
  3.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
  4.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
  (三)对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企业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四)检验应当有书面操作规程,规定所用方法、仪器和设备,检验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与经确认或验证的检验方法一致;
  (五)检验应当有可追溯的记录并应当复核,确保结果与记录一致。所有计算均应当严格核对;
  (六)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或来源;
  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
  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8.检验日期;
  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七)所有中间控制(包括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均应当按照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法进行,检验应当有记录;
  (八)应当对实验室容量分析用玻璃仪器、试剂、试液、对照品以及培养基进行质量检查;
  (九)必要时应当将检验用实验动物在使用前进行检验或隔离检疫。饲养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的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动物应当有标识,并应当保存使用的历史记录。
仔细看条款,这条的缺陷是记录的可追踪性问题,微生物培养的培养箱无温度自动记录功能,无法确认培养箱温度是否时时处于控制状态,比如夜间故障停电,温度可能出现偏离,无法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9 13: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缺陷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9 14: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彤tong 发表于 2012-12-5 13:26
"11、使用微生物培养的培养箱无温度自动记录功能,原始记录中仅记录一次温度。(第二百二十三条)"
这也算 ...

我还是没看明白GMP条款那句话有这个要求,我们公司使用的培养箱也不带温度自动记录功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9 16: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9 1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友邦人士 发表于 2012-12-5 12:22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需要改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9 19: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9 20: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9 21: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谢谢版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9 22: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都是一般缺陷啊,应该也能通过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0 08: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学习,谢谢分享。另外,新版GMP第八十五条 已清洁的生产设备应当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并没有指明要烘干。我认为我们可以用压缩空气吹干或用丝光毛巾擦干,再存放于干燥的存放间,然后验证很短时间就能干燥,不至于滋生微生物就可以了 。

用压缩空气可操作性要强一些,用丝光毛巾的话,如果工人用手进去擦,比如工作服占有的粉尘有可能随机掉入已清洁的容器中。还是用烘干的方法比较可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0 09: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0 11: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深受启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0 14: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对产品召回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第三百零五条);”  这条深有体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0 14: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值得借鉴,我们打算购买培养箱没考虑自动温度记录,看来要考虑修改URS了,另外,器具用压缩空气吹后肉眼观察是没有水的了,如果要烘干,需要好大的烘箱,没有位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0 14: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洗后的干燥可用压缩空气吹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0 14: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这些缺陷项会不会对企业过GMP有致命的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0 14: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soso_e1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15: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重大的缺陷或是主要缺陷不要太多,一般都能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0 18: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不合格项深受启发,看来车间还要改动一下,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26 18: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