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39|回复: 19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工艺变更后进行再验证,设备是否需要进行PQ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工艺变更后进行再验证,设备是否需要进行PQ?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参数变了,肯定要重新验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5-8-14 08: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8-14 08: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是不需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8-14 08: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出原先PQ的范围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有效期内应该不需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需要的。  进行变更评估,是否进行补充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8-14 08: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是否需要PQ,取决于工艺变更是否涉及到生产参数变更引起的设备参数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能不能满足变更后工艺要求哦?自己评估一下,无风险且在验证效期内就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是否需要PQ,取决于工艺变更是否涉及到生产参数变更引起的设备参数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8-14 08: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考虑上次设备PQ的参数是否满足变更后工艺的要求,满足的话可以评估然后等着下次再验证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变更后的工艺参数,仍在原设备PQ范围参数内,就不用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8: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09: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变更后进行再验证,设备是否需要进行PQ?具体变更牵扯到设备的改动吗?设备相关参数是否应为这个变更有其他变动?如果对设备什么影响没有,那就评估一下,万能的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8-14 10: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
这是两码事,工艺变了,跟设备无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5-8-14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专家,针对您的问题:工艺变更后进行再验证时,设备通常需要进行性能确认(PQ)。依据相关法规及指南,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生产工艺、关键设备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评估设备的性能适用性。特别是同一设备用于多种药品生产时,需调整测试参数并开展安慰剂批次测试以确保运行稳定性。若涉及重大变更或存在潜在风险,则必须执行完整的PQ流程。企业可自行完成基础项目,专业度高的部分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具体方案应根据变更性质及科学评估制定。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进行工艺变更后的再验证时,设备是否需要重新进行PQ,必须通过正式的风险评估来决定。如果评估表明工艺变更对设备的性能要求、运行参数或其对产品CQAs的影响发生了改变,那么重新进行设备性能确认通常是必要的。绝不能假设原有PQ在变更后仍然有效。遵循变更控制流程和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是确保合规性和产品质量的关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4 15: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的工作范围只要能囊括工艺变更前后的参数范围,在设备PQ的有效期内不用再做设备PQ
如果变更后的参数范围超出了设备的工作范围,更换设备,需要就新设备做PQ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8-14 17: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8-18 08: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风险评估原来的验证范围的适用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4 23: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