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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及监测] 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中阳性对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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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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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中关于阳性对照试验规定实验室基于质量风险管理要求根据产品特性方法适用试验结果人员技能、数据可靠性污染控制措施实验质量控制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日常检验过程阳性对照试验必要频次其它要求阳性对照试验方法供试品控制菌检查对照加量不大于100cfu阳性对照试验检出相应控制

《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中关于阳性对照试验规定“阳性对照试验方法同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对照菌的加量应不大于100cfu。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应的控制菌
由上述差异,计划调整阳性对照试验的检验策略及规则,可行吗?风险评估重点从哪些方面入手?请各位大神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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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整检验策略可行,但需严格遵循新版药典要求。依据《中国药典》(2025版)四部1106条,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风险评估:①产品特性(基质干扰、抑菌成分);②方法适用性验证数据;③人员操作能力与历史偏差记录;④实验室环境监控水平;⑤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性。建议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结合质量风险管理原则(ICH Q9),定期复审阳性对照频次及参数设置,确保符合数据可靠性要求。实施前需完成方法确认试验并备案变更。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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