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63|回复: 17
收起左侧

[检验及监测] 微生物培养时间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2: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药典规定霉菌培养时间5-7天,我的样品开始培养时间是15点整,那么按照最短的培养时间五天来算,样品结束时间在15点之前,提前几小时拿出样品,这规不规范?是提前出数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3: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小时计算,不能提前取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3: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规范
微生物的生长与培养时间直接相关,培养时间对微生物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
法规明确写了5~7天,即要不少于5天,天按照24小时计。

比如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明确写的培养不少于5天

在哪里好像见过,忘了。如果有一个时间浮动的需求,参考细菌计数48h±2h,在SOP中定义可以小于2小时,前提是方法适用性的培养时间要比这个还要短,证明这个时间内微生物能够充分生长出来被检出。而且这样容易被挑战吧,会被质疑要解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3: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需要看你们文件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说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满12h算一天的话,你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需要按小时计算满5天,很多公司比较倾向于按照小时计算满5天这种

点评

内部文件,不能高于法规要求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9-29 13: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5-9-29 13: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见猫骨头 发表于 2025-9-29 13:26
首先需要看你们文件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说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满12h算一天的话,你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如果没有 ...

内部文件,不能高于法规要求吧

点评

再想想这句话? 内部文件那是不能违反法规,而可以高于(严于)法规。。 不信,你看吧,就有明摆着的下位法规 甚至违反上位法的。例如GMP,涉嫌违宪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2 06: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3: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5-9-29 13:44
内部文件,不能高于法规要求吧

内部文件是下位,必然不能高于上位,所以这里有个漏洞多久算一天呢,有些认为满12h就可以算一天了(这种有些取巧了,稍微严格的审计官会提出异议),有些认为满24h算一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4: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承蒙时光不弃123 于 2025-9-29 14:01 编辑

可以的,现在一般3天以内按照小时计算培养时间,大于3天的提前几小时没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5-9-29 14: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规范:培养时间未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5: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要提前?如果急于知道结果,你可以提前观察评估,但最终发报时一定不要提前,避免被质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9-29 15: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在论坛里聊过这个话题啊,首先,我个人观点是不行。

之前聊的问题是微生物记录记录最低的时间是多少,这也就决定了到底卡什么时间。

药典上出现培养时间最低时间单位是小时,也就是说至少以小时来记录。而培养最短时间除了生化试验外,是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的约2h。此时,这个约到底是多少呢?干脆写到分钟了事,无非就是每次多写俩数字。

回到问题,如果你这个培养箱单独配一份记录,规定不允许培养规定时间低于1d或1自然天的,可能也许会没有问题吧。但是如果精确到小时就不行了,不过提前半小时到一个小时左右倒不是不行(13.59放入、13点01分取出)。精确到分钟,谁没事卡那几十秒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6: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承蒙时光不弃123 于 2025-9-29 16:31 编辑

PDA Technical Report No. 13 (Revised 2023): Fundamentals of Microbiological Testing
明确建议:
"For incubation periods of 3 days or less, time should be expressed in hours (e.g., 72 hours) to ensure precision. For longer incubations (e.g., 5 or 7 days), use of ‘days’ is acceptable."
中国药典里面微生物计数法哪些培养时间都是以天为单位,但是控制菌里面,比如大肠,18-24h 24-48h 18-72h,不能写天吗?这是为什么?
我觉得这个就像数字修约一样,单位不同,告诉你所需时间的精确度不一样
回到那个问题,培养时间以天为单位的,为什么不能提前几小时?
这些都是个人意见,但是本人见过企业有这样做的

点评

首先,我支持PDA这段内容(别看我平时整天骂PDA)。 其次,制药界这堆鼓吹PDA,ISPE等组织的脑残,英文都挺好,肯定不是看不懂这段话,而是根本不识数(因为数学水平平均小学肄业,普遍小学三年级不如),所以接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2 07: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7: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单位是天,就不需要纠结小时的问题。但是一般执行时,为了减少麻烦,没必要去提前那几小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7: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检验方法确认的时间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30 1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按检验时间确认好,因为几个小时对一些细菌来说足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9-30 13: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解决方式很简单,一般上午结果观察,下午做实验,5天培养时间的话,只需要,多培养半天,到隔天上午出结果就好,不必贪那几小时,这可能引来检查老师的挑战,得不尝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10-2 06:5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5-10-2 07:51 编辑
wzzz2008 发表于 2025-9-29 13:44
内部文件,不能高于法规要求吧

再想想这句话?
内部文件那是不能违反法规,而可以高于(严于)法规。。
不信,你看吧,就有明摆着的下位法规 甚至违反上位法的。例如GMP,涉嫌违宪呢。看看有人管吗!

至于回到原问题,几天精确到几分钟的问题,就瞎扯淡吹去吧,爱咋咋地。
就总见有些脑残无论啥事都说什么看验证时候用了多长时间,就用多长时间,是没见过微生物验证吗?
举个例子说,微生物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需氧菌是不超过3天,但检验供试品是3-5天。按验证个屁!就算是说验证过程中,阳性是3天内,纯供试品培养了5天,所以还是按验证5天,也是扯犊子。验证的时候培养了5天就是是5天吗?那是12345天,其中包括34天(会数数吧,幼儿园数学水平)。多说一句,还有扯犊子平时检验也每天观察的!其实验证的时候每天观察即可(根据观察到的情况,指导平时检验如何观察)。2025版无菌都不用每天观察了,微生物限度还有人扯犊子每天观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10-2 07:2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5-10-2 07:48 编辑
承蒙时光不弃123 发表于 2025-9-29 16:15
PDA Technical Report No. 13 (Revised 2023): Fundamentals of Microbiological Testing
明确建议:
"Fo ...

首先,我支持PDA这段内容(别看我平时整天骂PDA)。
其次,制药界这堆鼓吹PDA,ISPE等组织的脑残,英文都挺好,肯定不是看不懂这段话,而是根本不识数(因为数学水平平均小学肄业,普遍小学三年级不如),所以接受不了6.5天就是7天,而且咱们国家更完蛋,6.5天会被某些脑残认为是6天,因为四舍六入五成双呀。其实6天也行,但是脑残们更不能接受了。
爱咋咋地吧,听权威专家的,至于谁是权威专家,自己去定义。例如,老板是权威专家。至于非权威专家,无论他说什么,让他滚!例如我就不是权威专家,我滚了!
多补充一句(为了更严谨嘛,没有最严谨,只有更严谨):不是所有事都听权威专家的,权威专家也仅是某特定事情权威不是都权威。万一权威专家定义错了呢,例如老板让你去杀人,你也听了,就不好了。当然,若是每次都能定义对了,那就听权威专家的,例如这个数天数的事,听权威专家的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10-2 08:0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界有一大堆脑残,要求必须超过7天,连6.9天,都不接受,
你居然还想不到5天?你们对对线 讨论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24 03: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