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78|回复: 13
收起左侧

新版质量管理规范已发布,现阶段生产的医疗器械在实施前仍可以遵循现行版规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如题,新版质量管理规范26年11月实施,我们目前正开展医疗器械临床批的生产,预计26年11月左右会面临注册现场核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的生产管理是否需要遵循新版质量管理规范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新版做比较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新版来啊,现在已经是试行阶段了。到时候检查说你不符合新版GMP整改起来更难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渡期,逐步靠拢,有序推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讲了,实施后就按照新GMP落实核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遵循新版质量管理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26年11月新版已经生效了,这段时间可以逐步开始修改了,识别一下法规差异,之后做变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可以按新版执行了,逐步过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于是给了1年的整改提升期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实施日期开始,体系就需要符合新的体系标准,因为体考是不会管你申报的时候是什么要求的,体系生效日期就是需要符合新要求,现在还有一年,标准提前发布就是让企业提前一年开始做准备的。否则就直接生效的时候再公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施了就肯定新版来检查啊,你还想转空子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处于过渡期,按照新版《规范》要求逐步修订体系文件,2026年11月01日起将依据新规范开展现场审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7 分钟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处于过渡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28 15: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