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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国家药监局局长李利:药品监管重点聚焦这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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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5-12-13 19: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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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药监局 编辑:水晶
近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接受新华社专访,系统勾勒出“十五五”时期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的战略蓝图。访谈明确传递核心导向:以更高效、更严格的监管体系,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全力驱动医药创新与产业升级。
监管升级,重点聚焦临床试验、委托生产;强化处罚到人
未来监管将向全链条、动态化、精准化深度转型。重点聚焦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网络销售等关键环节与新兴业态,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同时,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强化“处罚到人”、完善行刑衔接与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全面提升合规意识与质量管理水平。
政策将多维度激发创新活力
精准引导: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对具有重大临床价值或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产品,实施“研审联动”与重点资源倾斜。加快推进国际标准接轨(如推动加入PIC/S),支持中国医药走向全球。
系统提效:通过优化注册检验流程、完善数据保护制度、探索AI辅助审评等智慧监管手段,系统性压缩创新产品上市周期与成本。
中药振兴:构建符合中药特点的监管体系,强化源头质量管控(GAP),鼓励运用现代技术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向新药转化。
根本目标:让改革与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所有政策的最终落脚点是满足临床需求与提升患者获得感。国家药监局将充分运用突破性治疗、附条件批准等加速通道,加快临床急需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的上市。同时,通过拓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加强“三医”协同联动,切实保障公众用上安全、有效、可及的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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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基本的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严谨的技术问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加强药品安全工作,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等提出明确要求。
“十四五”以来,我国药品监管事业取得了哪些成效?“十五五”时期,如何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如何鼓励支持医药企业研发创新,推动实现药品高水平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
推动制药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问:“十四五”以来,我国药品监管事业取得哪些成效?
答:“十四五”以来,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推动制药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持续强化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相继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对集采中选产品、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监管,推动形成覆盖研发、生产、流通全环节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每年抽检各类药品20余万批次、医疗器械2万余批次、化妆品2万余批次,国家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由“十三五”时期的97.8%提升至99.4%,药品安全形势保持了长期稳定。
——持续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的系列措施,制定《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化妆品原料技术创新。“十四五”以来,批准上市创新药220个、创新医疗器械282个,分别达到“十三五”期间的6.2倍、3.1倍。批准415个儿童药品、155个罕见病药品上市,批准上市中药创新药28个,新批准注册和备案公示化妆品新原料344件,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持续提升能力,夯实药品监管基础。推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管理法等重点监管法律法规制修订,构建相对完善的药品监管领域法律制度体系。颁布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颁布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69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342个、医疗器械行业标准481项,我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逐年提高。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深入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建设药品监管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实施监管科学重点项目59个。监管机构队伍全面加强,调整设立国家疫苗检查中心、特殊药品检查中心,在医药产业聚集区域设立7个审评检查分中心,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步入提质快车道。
推动药品安全管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
问:“十五五”时期,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有哪些?
答: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监管部门将始终把保障药品安全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药品安全稳定大局。
推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动药品安全管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优化跨部门协同机制,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地方监管能力与区域产业发展适配,构建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防线,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全链条动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聚焦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积极应对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等新挑战,健全覆盖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完善规范统一的检查体系,持续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前瞻性、敏锐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全流程、常态化的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跨区域跨层级的案件查办机制,强化追踪溯源,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推动跨部门联合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探索对企业“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医药企业的合规意识和法治意识。
持续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药械研发布局
问:“十五五”时期,将如何支持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发展?
答: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临床价值和科技含量高,是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由大到强的关键,是高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基础。药品监管部门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尊重医药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药械研发布局,助推企业把医药新科技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一是坚持政策引导,激发产业创新活力。深化拓展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分段生产等改革试点成果,对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将审评资源充分向“全球新”的原创性产品和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国产替代产品倾斜,以监管政策的优化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加入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启动申请世界卫生组织列名机构(WLA)评估,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出口贸易,支持医药产业对外开放合作。
二是坚持提质增效,加快创新药械上市。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计划,强化对细胞治疗产品、放射性药品、人工智能产品等前沿技术研究,完善相关产品注册申报技术原则和产品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研发创新的引领作用。优化注册检验流程,缩减注册检验样品用量、压缩检验周期,降低企业成本,缩短药械上市周期。加快完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提升我国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智慧监管发展水平,推进“人工智能+药品监管”,探索实施人工智能辅助审评,推动科技赋能。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促进中药传承创新。统筹好保持中药传统优势与现代药品研发要求的关系,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药特点、全球领先的中药监管体系,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监督实施,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传统中药制造改造升级,鼓励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老中医方、民族药等品种向中药新药转化。
让药品监管改革成果惠及更多患者
问:“十五五”时期,如何让监管改革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答:《建议》明确提出必须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药品监管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十五五”时期,药品监管工作将始终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保护健康的需求。
加强为民意识,加快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充分利用好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等加快通道,加快临床急需境外新药、罕见病药品、儿童药品等审评审批,缩短新药从实验室到病床的距离,让创新成果更快惠及民生。
坚持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稳步拓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范围,让价廉质优的好药惠及更多患者。积极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鼓励提供适老化及无障碍版本药品说明书,让监管成效真真正正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加强部门联动,促进“三医”协同治理和发展——
全面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临床试验监管,持续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探索适应药品经营新模式的检查手段和技术,强化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可及,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好药。
加强多方合作,全面强化社会共治——
加大政策解读、成果展示和科普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全民药品科学素养,营造鼓励支持创新药械产品研发应用的良好舆论环境。压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互助共治,夯实高效的网络销售风险防控共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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