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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可以兼任管理者代表吗?先说质量管理实操的经验结论:不要兼任!我们不跟监管部门抠字眼,只讨论实操经验。当然,你要知其然和所以然。就就继续往下看,如果,想节约时间,那就选不要兼任。
这个问题在医疗器械行业里,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拿出来讨论。有人觉得理所当然,有人却连连摇头。今天,我就结合自己十几年的质量管理经验,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件事。
一、法规怎么说?
首先,我们得看看“裁判”是怎么规定的。
ISO 13485:2016标准里,对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有明确描述: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改进需求;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法规要求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也只是要求“管理者代表应当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并没有明确禁止总经理兼任。
看到这里,你可能要问:那就是可以兼任了?
别急,事情没那么简单。
关键点:法规没有明文禁止,但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最佳选择。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从来不是简单的“合规”二字就能概括的。
二、兼任的“诱惑”与“陷阱”
为什么很多企业想让总经理兼任管代?原因很现实:
1.节约成本:少一个高管职位,省下一大笔人力成本。
2.提高效率:总经理拍板快,决策流程短。
3.显示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质量,听起来很有说服力。
但这些“好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 监督机制失效:管代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运行情况。如果总经理就是管代,那就成了“自己监督自己”。当质量与生产、销售发生冲突时,谁能保证公正?
• 精力分配难题:总经理要管战略、管市场、管财务、管人事……质量管理体系是个细致活,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兼任的结果往往是“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
• 专业度不足:总经理可能是业务高手、管理专家,但不一定是质量管理专家。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有极强的专业性,需要持续学习和实践。
三、那些年,我见过的真实案例
讲两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真实情况:
某中型器械公司,总经理兼任管代三年。在一次体系检查中,检查员发现公司内部审核流于形式,不合格品处理延迟严重。追问原因,总经理坦言:“实在忙不过来,很多质量会议都是让下属代开的。”
另一家企业,总经理是技术出身,自信可以兼顾。结果在体系运行两年后,员工普遍反映:“质量的事情,都是总经理说了算,我们提了意见也没用。”体系成了“一言堂”,持续改进无从谈起。
这两个案例,最终都重新设立了专职的管理者代表,体系运行才逐步回到正轨。
四、个人建议:不要兼任
基于多年的实践经验,个人的建议:
1.不要兼任:让总经理专注于战略和资源保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管理者代表应当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2.建立“铁三角”: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质量部门负责人,要形成稳固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质量例会,确保信息畅通。
3.明确授权:一定要书面明确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并授权给管理者代表,以确保被授权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权威。
4.加强监督:通过管理评审、内审、外审等多种方式,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不受相关重量级人员的影响。
记住: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容不得半点妥协。产品安全有效的底线,必须用科学的体系、合理的架构、专业的人员来守护。
五、写在最后
回到最初的问题:总经理可以兼任管理者代表吗?
从法规角度,没有禁止。
从专业角度,不建议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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