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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药监局 编辑:水晶
12月24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4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该目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新版《鼓励目录》延续了2022年版的总体结构,对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方向进行了明确和扩展。《鼓励目录》医药制造业部分(条目95至116)系统性地引导外资投向医药产业创新链与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其重点涵盖: 一、创新药物研发与生产,包括新型化学药、生物工程药(如新型抗体、ADC、重组蛋白)、核酸类药物、核药以及海洋药物等; 二、高端制剂与短缺药品,鼓励采用缓释、靶向、吸入等新技术的新剂型、药械组合产品以及罕见病用药、儿童专科药的开发生产; 三、关键支撑体系,明确鼓励药物及医疗器械的第三方研发生产服务平台(如安全评价中心、中试平台等),以及新型药用辅料、高端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开发生产; 四、产业上游与相关领域,包括高附加值原料药、动物专用抗菌原料药、兽用及水产用疫苗新剂型、生物医用材料(如重组胶原蛋白)、以及分离纯化介质、一次性反应器等医药制造关键耗材的研发生产。 总体而言,2025年版《鼓励目录》在医药制造业的导向聚焦于“创新驱动”与“短板补齐”,旨在通过吸引外资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向创新化、高端化、全链条化方向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供应链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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