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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25版药典不溶性微粒检查法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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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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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25版药典不溶性微粒检查法中<25ml的测定方法都是怎么理解的,合并至少10个内容物至体积大于25ml这个比较好理解。但是对于不合并的那种,比如装量是10ml的注射液,我是不是可以取4个供试品,直接将供试品容器置于取样器上,每瓶抽取4次,每次2ml(药典要求以不吸入气泡为准,这样是不是有点少,会不会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弃第一次,每瓶取后3次的平均值,最后取4瓶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还是说我取4瓶供试品,每瓶只抽取1次,每次5ml,弃第一瓶的数据,取后三瓶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大家都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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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按 25 版药典要求,对方所说的 “取至少 4 个供试品容器、每个单次抽取合并至总量>25ml,弃首次读数取后续≥3 次平均” 是正确合规的;
你设想的 “每个容器多次抽取” 会因微粒吸附 / 分布变化影响结果且不符合药典取样规范,第二种 “弃第一瓶数据” 也不合规(应弃首次读数而非整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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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省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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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羽遥 发表于 2025-12-25 10:35
按 25 版药典要求,对方所说的 “取至少 4 个供试品容器、每个单次抽取合并至总量>25ml,弃首次读数取后续 ...

你的意思是说合并4瓶供试品,使总体积大于25ml,取4次,每次5ml,弃第一次数据,取后3次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是吗?但这个是药典第2段合并至少10瓶的做法,第一段里取4瓶供试品时是不合并的。如果取4瓶也是合并后检测取10瓶也是合并后检测,那药典何必分两段来说,这肯定是两种情况

点评

嗯嗯,抱歉,我又仔细看了一下,你的结论应该是正确的; 若单瓶满足独立取样,不用合并(每瓶单独检测即可);单瓶不能独立取样时,需合并检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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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aayqaa 发表于 2025-12-25 10:46
你的意思是说合并4瓶供试品,使总体积大于25ml,取4次,每次5ml,弃第一次数据,取后3次数据的平均值作为 ...

嗯嗯,抱歉,我又仔细看了一下,你的结论应该是正确的;

若单瓶满足独立取样,不用合并(每瓶单独检测即可);单瓶不能独立取样时,需合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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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这样操作的:取4瓶供试品,每瓶只抽取1次,每次5ml,弃第一瓶的数据,取后三瓶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但是,可以抽取样品量可以多一点,不吸入气泡即不吸入空气,10ml样品可适量抽取8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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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jinn512 发表于 2025-12-25 11:50
我认为是这样操作的:取4瓶供试品,每瓶只抽取1次,每次5ml,弃第一瓶的数据,取后三瓶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 ...

嗯,我也认可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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