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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医保局 编辑:水晶2026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参照药是评估药品价值、进行药物经济学研究的关键对标药品。新办法拟设立预沟通环节,让企业在医保目录调整前,就能与专家就参照药选择进行充分讨论。 此举将解决此前因参照药认定不一致可能导致企业前期研究作废的问题,极大稳定企业预期,节约研发成本,并为后续研究留出充足时间。 本次预沟通机制将首先惠及1类创新药(包括已上市或已受理即将上市的药品),体现了国家对创新药发展的大力支持。 考虑到审批时间因素,尚未获批上市但国家药监部门已受理上市申请且已通过技术评审的1类新药也可提前申请。 为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医保发〔2025〕16号)有关要求,我们研究起草了《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周五)17:00。 电子邮箱:yysmlc nhsa.gov.cn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https://mp.weixin.qq.com/s/zhCOUrwU4uf5dWTfBNxj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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