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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 原料药稳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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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7 13: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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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原料药,我们一直按二区(30,65)和四区(30,75)的条件做的,我在想持续稳定性考察的时候,我都做了四区(30,75)条件更差的了,是否可以通过风险评估,不做二区(30,65)的条件持续稳定性考察了。各位老师有没有其他的想法啊??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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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17 14: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dt2008 于 2026-1-17 14:13 编辑

看看你家产品,有没有下面高风险的情况,再考虑是否免除?

以下高风险情形(不建议免除)


















风险情形    法规后果     预防措施
1、拟定贮藏条件为 30℃/65% RH(二区 IVA);违反 GMP 持续稳定性考察需模拟标示贮存条件的核心要求,监管检查必查项;必须按标示条件进行考察,不可免除
2、加速试验出现显著变化;按 ICH 要求必须进行中间条件(30℃/65% RH)试验,否则注册申报 / GMP 检查将被质疑;完成中间条件试验,或重新评估加速条件设置
3、风险评估不充分;缺乏科学依据证明更严苛条件可覆盖较温和条件,被视为质量体系缺陷;补充风险评估要素,必要时咨询 CDE
4、未履行变更程序;擅自改变稳定性考察条件,属于未经批准的重大变更,可能面临产品召回、GMP 证书处罚;按变更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后再实施
5、产品销往多气候带;若产品同时销往二区和四区区域,需分别满足不同区域的稳定性数据要求;采用矩阵法或括号法设计稳定性方案,覆盖不同气候带


点评

格式问题,已重新编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17 14:14
老师根本看不见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1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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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17 14: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ldt2008 发表于 2026-1-17 14:08
看看你家产品,有没有下面高风险的情况,再考虑是否免除?

以下高风险情形(不建议免除)

老师根本看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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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17 14: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ldt2008 发表于 2026-1-17 14:08
看看你家产品,有没有下面高风险的情况,再考虑是否免除?

以下高风险情形(不建议免除)[/ ...

格式问题,已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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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17 14: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NMPA),简称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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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6-1-18 08: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专家,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建议如下:

1. **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虽然四区(30,75)条件更严苛,但二区(30,65)条件的稳定性考察依然必要。这是因为不同区域的温度和湿度组合对原料药的影响可能具有累积效应,仅通过单一区域的考察可能无法全面评估所有潜在的稳定性问题。

2. **法规指南的遵循**:根据《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应覆盖至少二个不同的温度/湿度组合,以确保全面评估原料药的稳定性。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二区条件不会引发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建议继续进行该区域的稳定性考察。

3. **综合考量其他因素**:除了温度和湿度外,还应考虑光照、氧气等因素的影响。如果这些因素在四区条件下得到了充分测试,而二区条件下未涉及,则仍需进行二区条件的考察以全面评估原料药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原料药的稳定性得到全面评估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建议继续进行二区(30,65)条件的稳定性考察。同时,也可以考虑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其他因素的测试情况来优化稳定性考察方案。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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