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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药包材间的关联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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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21 08: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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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佬,按照56号令,我只看到了药包材和药品之间的关联审评,关于药包材和药包材之间的关联审评有规定吗?比如活塞和预灌封注射器之间的关联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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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6-1-21 09: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塞和预灌封注射器应该分别报的吧,都分别与药品关联审请,如果都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就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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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6-1-21 09: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26-1-21 09:21
活塞和预灌封注射器应该分别报的吧,都分别与药品关联审请,如果都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就一起做

目前我确实没有听说过包材与包材之间的关联,但是有人问我,并且多次问,我也感到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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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6-1-21 10: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搞明白逻辑,对于药厂来说,你的包材不管是怎么组合对于药品连评来说都是药品和包材的关联,你包材瓶盖和瓶身不管是一家提供还是两家提供,它两个不会单独关联审评,他俩需要有搭载主体药品才能触发关联审评,他俩单独拉出来是没办法触发审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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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21 10: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材与包材之间的关联是与产品密切相关,国家不可能针对每一个不相干或相关的“包材与包材”制订统一标准,况且每个企业自己的产品所采取的包装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企业在做适用性考察时,同时也就完成了“包材与包材之间的关联”完整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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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21 11: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  制剂分别与两个药包材进行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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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21 13: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分开各登记各自的,分别与直接关联审评,或者登记一个预灌封注射器组件;
包材一起关联的有那种使用共挤膜袋,接口和组合盖生产线上制备的共挤膜袋,由生产企业申报袋和各组件能关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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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6-1-21 1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wzjrun188 发表于 2026-1-21 13:10
可以分开各登记各自的,分别与直接关联审评,或者登记一个预灌封注射器组件;
包材一起关联的有那种使用共 ...

这个生产企业是指大输液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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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21 14: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群众 发表于 2026-1-21 13:40
这个生产企业是指大输液生产厂家?

是的,你查一下CDE包材登记信息,登记五层共挤输液用袋和三层共挤输液用袋的都是药品生产企业,五层共挤膜,三层共挤膜,聚丙烯接口等这些都是包材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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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6-1-21 14: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wzjrun188 发表于 2026-1-21 14:08
是的,你查一下CDE包材登记信息,登记五层共挤输液用袋和三层共挤输液用袋的都是药品生产企业,五层共挤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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