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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有关于凝胶限度法检测内毒素实践操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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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4 15: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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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药典1143中,干扰试验的表头第二项叫“内毒素浓度/被加入内毒素的溶液”,而凝胶限度法中表头第二项叫“内毒素浓度/配制内毒素的溶液”,这俩是有实际区别的嘛?
2、关于B组的供试品阳性对照组,其设立的目的是什么?我总感觉其作用和干扰试验有点重合。
3、如果一份样品MVD是4,准备稀释到最大倍数做检测,在配制B组溶液的时候,目前有两种想法:①直接样品稀释4倍,然后取1.5ml(举例)混1.5ml 4λ的标准品水溶液(CSE+BET);②样品先只稀释2倍,然后然后取1.5ml(举例)混1.5ml 4λ的标准品水溶液(CSE+BET),使其总的稀释倍数为4,内毒素浓度为2λ。这两种方法哪种更好呢?还是说有明显的对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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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2-24 16: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nn512 于 2026-2-24 16:41 编辑

第一个是没什么区别的,只是一个是稀释过程中的称呼,一个是稀释完成后的称呼
第二个,干扰试验本就是为了排除干扰,方便日常检测的验证动作,所以,B组作用就是类似的,日常的供试品阳性就是干扰试验的供试品阳性的简化版本
第三,你要知道一个概念,以你的想法为例,你的4λ的样品与你的供试品等体积混合后,混合液的溶液内毒素含量是2λ+1/2的供试品溶液中的内毒素含量,即,供试品与内毒素溶液是相互稀释的,再次与鲎试剂混合后,此时的内毒素浓度是大于鲎试剂反应灵敏度的,所以供试品阳性必须阳,不然就是存在干扰。
总结,你只能按第二个方法做,你按第一个方法是会超出你的MV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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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2-26 08: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区别:“被加入内毒素的溶液”指供试品溶液本身(考察样品基质干扰);“配制内毒素的溶液”指溶剂(如水,考察标准品溶解的准确性)。
2、目的:供试品阳性对照组(PPC)是日常监控,证明本次实验条件下样品无干扰;干扰试验是方法建立,证明某个稀释倍数可行。两者是先后验证关系,不重合。
3、方式②正确,方式①错误。方式①稀释过度(最终样品浓度1:8,超过MVD=4),PPC已失去验证意义;方式②最终样品浓度正好1:4,符合MVD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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