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679|回复: 33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ICH 是什么样的一种地位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4: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ICH 在制药行业,是什么样的一种地位

点评

专家出来讲课,不提ICH,都不好意思拿讲课费...  发表于 2015-6-6 18: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4: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冕之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4: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胜过WH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4: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超文艺范,音译‘’爱戏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4: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ISO一样在质量的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6 16: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6: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夸张点说,制药业的“圣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6: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大佬的会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16: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江湖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6 18: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皇后 于 2015-6-6 19:37 编辑

不太理解,专家讲课张嘴闭嘴ICH...既然奉为圣旨,国内还出什么GMP,直接遵守好了。@yuansoul  

点评

中国不是ICH成员国 换句话说 也就是不需要遵守其要求 只是照葫芦画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25 14: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6 18: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认的权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6-6 19: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5-6-6 18:46
不太理解,专家讲课张嘴闭嘴ICH...既然奉为圣旨,国内还出什么GMP,直接遵守好了。@yuansoul

钻甲这种动物有很多品种,有的喂面包、有的喂白米饭、有的喂馍。。。。。所以,口音也是问题。那么,买票围观就行了。想太多容易引起量子四核大脑散热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6 2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参考指南,做原料药的更是奉为宝典,弄明白了ICHQ7,出口欧美原料药不是什么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6 21: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强制性的,但却是公认的权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7 08: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想了解,还是问度娘和ICH的网站吧!这个组织影响力还是很大的!基本上左右了这几年美,日,欧的制药法规的更新!基本上可以说ICH指南是这些成员国制药法规的指导原则,成员国要依据这些原则和内部制定好的时间表修改国内的制药法规以满足这些原则!中国不是核心成员国,有点像江湖大佬不带小弟玩一样!有点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7 09: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5-6-6 18:46
不太理解,专家讲课张嘴闭嘴ICH...既然奉为圣旨,国内还出什么GMP,直接遵守好了。@yuansoul

ICH不是一个监管组织,你声称符合ICH组织的指南,不代表你符合监管市场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8 07: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8 11: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要求与指导原则,但是被欧美国家绑架了,我大天朝不鸟他。。。。不过你要是出口,不鸟他会死的很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09: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默认法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0 09: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武功莫不出自少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4-14 17: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