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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6-29 11:50 编辑
就在大家还没有在一致性评价的政策中回过神来的时候,药监局的就又开始发大招了。先是毕姥爷在药监局内部讲话稿的流出,让那些还在一致性评价中,期待法不责众,等等看的企业彻底断了念想。就在大家还在深入领会毕姥爷的讲话时,昨天一则小道消息,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工艺监管的公告》的发布,让大家再次感受到了巨大的震动。虽然这个消息还没有被官方证实,但从当前的形式看,真的可能性更大。(八卦下,最近两年的政策都是在夏天发布的,难道是想叫这个浮躁的行业冷静下?)
这个消息的核心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自查现有生产工艺,如果和注册工艺不一致的,需要报备,如果影响到了产品质量,还需要递交补充申请,重新注册。很显然,这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注册工艺不一致的历史遗留问题。
药品生产企业,一直以来就头上就悬着一把剑,注册工艺和实际工艺不一致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起源是历史问题,历史问题我们就不细谈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查资料。其实现在很多的药企不规范,根本来源就在于注册工艺和实际工艺的差异,按照注册工艺去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劣药,质量标准不合格;不按照注册工艺去生产,是假药,不合法。这也成了一个悖论,我不按照注册工艺生产的产品,有效但是不合法;我按照注册工艺生产的产品,合法但是无效;企业左右为难。有朋友问,你可以提出变更啊,按照变更流程去走啊。没错,法规上是这么写的,但是实际上你提交变更,不说流程有多长,就是时间,拖也把你拖死,我不可能不生产吧?于是这似乎就成了一个死结,大家都不主动去碰它,但是它就是一直存在。
这次国家局算是主动的把这个问题摆在了台面上,给了大家一个主动解决问题的机会,如果国家局能够在这个执行过程中,加快自己的审批进度,那么对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真正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即使从现在开始,到年底,也只有6个月的时间了,对于那些有实力的、平时就已经积累了足够资料的企业来说,这个也许不是问题;但是对于到现在工艺都还不能稳定,甚至长时间不生产的品种来说,可能就是一场腥风血雨了,毕竟,留给大家的时间不多了。 是又一次的腥风血雨,还是改过自新?我们拭目以待吧,但是现在一点可以肯定,积极主动的适应法规变化,才是我们更需要做的,等待,就真的是等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