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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残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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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4 15: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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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老师,因为今年11月份GB/T14233.1更新是否可以用去年10月份发布的《
江苏省医疗器械环氧乙烷残留量(气相色谱法)注册自检现场检查指南(试行)
》对环氧乙烷进行自检,还是说要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进行自检,此自检报告可以用作注册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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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5-4 19: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不是二选一。
如果你是江苏的,那么照理来说,是需要都符合才行。

抛开其他,单就自检来说,如果你的自检能够过得了现场检查,自检的报告当然可以用作注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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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5-5 08: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是产品的强标明确要求是气相,才要做变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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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3-5-5 08: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依我所见,没有法规要求,这个EO残留,不能自检,
自检的前提:
1、有相关的配套环境及设备
2、设备、方法、EO标准液这些都是能追溯得到,通过EO检测方法的验证,得出你的检测是符合要求,这样就没问题了
3、这个自检,只能对内,不能对外,如想对外接单检测,要有CNAS证书等相关资质。但是你注册产品都是对内公司的产品,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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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5 1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作为注册变更的话,建议最好用第三方的或者检验所的。当然你也可以用自检的,自检的要求比较高,你需要满足《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如果是江苏省的,还要满足江苏省医疗器械环氧乙烷残留量(气相色谱法)注册自检现场检查指南(试行)。自检的检查回非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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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5 10: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老师,收获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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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5 11: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anmii 于 2023-5-5 11:40 编辑

14233.1-2022实施之前可以采用江苏那一份
实施之后得做个对比表论证方法无变化后提交

也可以采用自检,但是自检对厂房要求比较高,建议采用第三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仅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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