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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中心GMP认证ccd问题答复汇总(2009.10-2013.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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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3-10-8 2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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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GMP电子申报的问题  [2013-09-29]

[内容] 请问,我在填好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后,上传,提示要填写认证前后产能变化情况信息表。这该如何填写?如何上报?


   
[回复] 在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栏目的1.3“GMP认证申请的范围”,点击“选择品种”,按照提示要求选择或者填写所生产的品种后,会显示品种名称和填写产能变化情况的按钮。
  
   


  
   


   
标题:GMP认证网上上报问题  [2013-09-29]

[内容] 省局认证的固体制剂企业还需要填报国家GMP认证系统吗?


   
[回复] 省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不需要在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信息。
  
   


  
   


   
标题:中药饮片电子申报材料  [2013-09-26]

[内容] 请问:我们单位是中药饮片生产厂家,属于新车间首次认证,我们计划在九月底之前申报GMP认证,我们需要填报电子申报才来哦吗?期待回复


   
[回复] 由国家总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需要申报企业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信息;由省级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不用填报。
  
   


  
   


   
标题:D级洁净级别的确认与检测问题  [2013-09-22]

[内容] 在ISO14644-1中,按照公式v=(20/cn.m)*1000,计算,级别确认:D级采样量为0.69L,明显是不可行,为什么不适用呢;在GBT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中,级别确认是否可以采样8.5L?方法中规定:D级(10万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在实际检测中,两者是一起测量的,应采样多长时间呢?如果不能一起测量,是否就要分开测量,即测完0.5um,再测5um的,这样,理解对吗?谢谢,假设计数器为28.3L/分钟。


   
[回复] 你好,
①在洁净级别确认时,悬浮粒子采样量应达到1立方米,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
②日常监测悬浮粒子可使用D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的标准,同样需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
③悬浮粒子0.5um与5um一起测量时,当然要满足5um的采样量为基准。
④计数器为28.3L/分钟不违反相关规定,规定中所要求的采样量为最小采样量。
  
   


  
   


   
标题:近视眼镜怎样进入洁净区?  [2013-09-21]

[内容] 高度近视眼操作人员或常年佩戴眼镜操作人员怎样将眼镜带进药厂洁净区?如果换隐形眼镜是否可行?麻烦老师详细解答。


   
[回复] 你好,戴眼镜进入洁净区应根据不同洁净级别、不同制剂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生产无菌制剂,进入D级区、C级区应对微生物加以控制,进入B级区,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完全包裹等适合的方式,并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防止由于佩戴眼镜所造成的对产品质量的不利影响。
关于是否可以换为隐形眼镜,药品GMP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应根据产品特性、设备情况,评估是否存在具体风险。
  
   


  
   


   
标题:两种重组生物制品是否可用阶段式生产方式共用一台发酵罐  [2013-09-18]

[内容] 您好,我公司有两种重组生物制品,都是由大肠杆菌发酵制取.
现想通过阶段式生产方式共用一台发酵罐,请问是否可以?
如果可以,这两种生物制品分别申请GMP认证时,发酵车间需两次进行现场检查,是不是这样?


   
[回复] 企业应根据产品特性、工艺等情况自行评估是否可以共用设备。
生物制品按品种进行认证,如果两个品种不是同时申报,需要接受两次检查。
  
   


  
   


   
标题:关于消毒剂变更的问题  [2013-09-17]

[内容] 我公司为一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公司计划全面替换现有消毒剂,启用全新的消毒剂品种,请问该类变更是否属于对药品质量存在潜在重大影响的重大变更?


   
[回复] 你好,消毒剂变更对药品质量存在潜在影响,但应不属于报批范围。你公司应对不同类别产品重新进行清洁验证,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确认产品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同时应使用经验证、检出灵敏度高的检验方法来检测残留或污染物。
  
   


  
   


   
标题:干热除热源验证问题  [2013-09-17]

[内容] 干热除热源是否必须使用250℃,还是其他温度也可以?除热源的接受标准是Fh值和内毒素都同时达到要求,还是只要内毒素达到要求即可呢?


   
[回复] 通过热力学方法去除热原,灭菌温度和时间是两项关键参数,企业可采用不同的温度和时间,但必须达到去除热原的目的。在使用干热除热原时,Fh值和内毒素指示剂都需要达到要求。
  
   


  
   


   
标题:关于9月份GMP申报电子上报资料有关事项  [2013-09-16]

[内容] 从9月之后GMP申报资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资料。请问,电子申报资料与纸质材料是同时递交?还是有先后?无菌制剂GMP申报资料要先经所在省药品监管部门初审后再递交国家局吧?纸质的材料至少要1式2份?
为了减少周折,保证申报的时间,麻烦老师了。谢谢!


   
[回复] 药品GMP认证电子信息可以在提交认证申请并获得受理之后填报并提交;也可以先行填报,待认证申请受理后补充受理号和受理时间再提交。有关申报要求请遵照《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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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21: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GMP硬件设施  [2013-09-12]

[内容] 我公司生产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
问题1.C级区配液后经除菌过滤后到灌装区,请问C级区配液时配液罐上方需加A级层流保护吗?
问题2.称量时只有一些磷酸盐和氯化钠,无产尘物质,需要在自循环的称量罩下吗?


   
[回复] 你好,
1、C级区配液时配液罐上方没有要求必须加A级层流保护。但在厂房设计时应根据具体工艺情况,考虑送风口的位置如何放置更加合理。
2、称量时是否需要在自循环的称量罩下进行,应根据操作时具体产尘量而定,应灵活掌握。
  
   


  
   


   
标题:A级保护、称量罩  [2013-09-11]

[内容] 我公司生产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C级区配液后经除菌过滤后到灌装区,请问C级区配液时配液罐上方需加A级层流保护吗?称量时只有一些磷酸盐和氯化钠,无产尘物质,需要在自循环的称量罩下吗?


   
[回复] 重复提交问题,已回答。
  
   


  
   


   
标题:新版GMP认证时,多品种企业产品验证的问题  [2013-09-11]

[内容] 咨询:具有中药、化药注射剂多品种批文的老企业新GMP认证:
1、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化药的生产;
2、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前处理和提取工艺不同的未常年生产的中药注射剂(即不具备其它中药注射剂品种的生产能力)
那么认证时是否可以只以常年生产的两个中药注射剂品种?
常年生产的两个品种不同规格(装量规格)是否每种必须做工艺验证,是否在认证前应做完所有规格?

未具备条件的品种以后再注册批件能否保留?怎样才能保留?


   
[回复] 你好,
1、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化药的生产。认证现场检查时只能针对中药产品进行检查,认证范围则不包括化学药产品,该类产品生产时应重新申请认证。
2、能够在通过认证的生产线上组织生产的品种,为认证后准许生产品种。不能在该生产线上生产的品种应不在认证范围内,需生产线改造后才能组织生产的品种,待改造完成后应重新申请认证。
3、新车间常年生产的两个品种不同规格(装量规格)做工艺验证,可选其有代表性的、风险相对较大的、产量较大的规格进行工艺验证。通过认证后,其它规格若要生产时,需完成全部工艺验证活动并形成最终报告后后才能够进行产品的放行。
  
   


  
   


   
标题:关于GMP认证检查时,工艺验证品种的问题  [2013-09-11]

[内容] 咨询:具有中药、化药注射剂多品种批文的老企业新GMP认证:
1、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化药的生产;
2、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前处理和提取工艺不同的未常年生产的中药注射剂(即不具备其它中药注射剂品种的生产能力)
那么认证时是否可以只以常年生产的两个中药注射剂品种?
常年生产的两个品种不同规格(装量规格)是否每种必须做工艺验证,是否在认证前应做完所有规格?

未具备条件的品种以后再注册批件能否保留?怎样才能保留?


   
[回复] 重复提交,已回答。
  
   


  
   


   
标题:退货产品的返工问题  [2013-09-10]

[内容] 注射剂一般不允许返工。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
注射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装卸不当等原因,造成部分外包装甚至药品本身严重损坏,导致退货。企业拟对退回品进行返工(重新包装):对损坏的外包装进行更换,破损的药品以同批号零头替换。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GMP规定?


   
[回复] 对于返工和药品退货的操作要求、处理方式等,新修订药品GMP第一百三十四条至一百三十七条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请遵照执行。在进行返工包装前应充分评估运输、储存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经过质量部门的批准才能够开始,返工过程应有控制并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操作过程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产品混淆或批次混淆等的风险。
  
   


  
   


   
标题:退货产品的返工问题  [2013-09-09]

[内容] 注射剂产品一般不允许返工。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注射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装卸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外包装、甚至药品本身损坏,导致退货;企业对退回的产品进行返工(包装),更换外包装,破损的药品由同批号的零头代替。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GMP要求?


   
[回复] 对于返工和药品退货的操作要求、处理方式等,新修订药品GMP第一百三十四条至一百三十七条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请遵照执行。在进行返工包装前应充分评估运输、储存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经过质量部门的批准才能够开始,返工过程应有控制并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操作过程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产品混淆或批次混淆登的风险。
  
   


  
   


   
标题:洁净级别检测  [2013-09-09]

[内容] 我公司是口服固体制剂,现已进行了D级洁净级别改造,请问在申报新版GMP认证时是否需要法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出具检测报告证明达到D级要求。


   
[回复] 如果企业按照D级区进行设置,则须证明相应洁净区环境达到了D级,但是否需要法定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并非GMP的强制要求。
  
   


  
   


   
标题:想要建立药原料生产厂,请问需要申请哪些证件?  [2013-09-09]

[内容] 您好:

我们是一家跨国公司,想在中国斥资建立药品原料生产厂,请问需要哪些证件?
大概需要多久能申请下来?
目前国家是否对外资企业办药原料厂有政策倾斜?
多谢!


   
[回复] 请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进行咨询。
我中心主要职责之一为“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和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参见中心职责)。
  
   


  
   


   
标题:取样间问题  [2013-09-07]

[内容] 请问:独立设置的取样间,需要按照洁净区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吗?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第六十二条规定“……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以使取样区符合上述要求。
  
   


  
   


   
标题:写字楼可以建GMP车间吗  [2013-09-06]

[内容] 我们新建一写字楼,预计拿出一层做注射剂GMP车间。咨询省局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在写字楼做GMP,那么整栋楼只能自用,不得出租。而我们建写字楼的目的,是一部分自用,一部分出租用于办公。我们认为办公部分不管自用还是出租,对GMP的影响都是一样的。
因此就该问题向贵中心咨询,感谢答复。


   
[回复] 你好,
首先,该问题属于许可范围,因此这样做应由当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其次,这种设计应考虑药品生产企业的人、物流能够独立,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不受本企业以外的干扰,并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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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21: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关于原辅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的问题?  [2013-09-04]

[内容] GMP第114条规定,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请问是不是有效期内的原辅料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例如某个原料的厂家标示有效期为5年,在这5年的有效期内,我们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


   
[回复] 原辅料的有效期和复验期均是基于稳定性实验数据而制定。对于已经建立有效期的原辅料,企业应根据原辅料的特点并结合实际在库的贮存、使用等可能对稳定性(吸潮、结块、降解等)有影响的活动来制定相应复验周期,并进行定期复验。
  
   


  
   


   
标题:GMP认证前的工艺验证品种数量  [2013-09-04]

[内容] 标题:关于GMP认证申报时工艺验证的问题[2013-08-21]

老师您好,刚才看到8月21日的问题回复,我们还是有些疑问,如果品种多于3个,但其中只有2个是经常生产的品种,其它为每年很少生产,是否一定要遵循GMP认证前至少完成3个品种的工艺验证?相信业内很多同仁都很关心这个问题。另外,是否可告知,从哪儿我们可以找到相关的规定。非常感谢~

[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共有小容量注射液5个品种7个规格文号,现拟在改建完成后的生产线上进行工艺验证,是否可以选择一个代表品种规格连续进行三批次验证即可进行GMP申报?进行该验证时,是否可以每批增加配制量进行验证(现有的配制罐比从前的大),以适应改建后的相关设备设施?



[回复]目前是按照剂型提交药品GMP申请,品种多于三个的,提交申请前,应根据所有产品的风险情况至少完成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作。取得证书后,应当在相应品种和规格的验证工作完成后品种方能进行上市。


   
[回复] 基于检查风险和企业产品风险的评估,建议企业GMP认证前至少完成3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艺验证品种除考虑常年生产之外,我们还希望企业能够考虑工艺复杂这一条件。该规定为我中心基于检查风险的程序文件,尚不对外公开。
  
   


  
   


   
标题:物料进入D级区规定  [2013-09-04]

[内容] 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物料进出:(1)进入D级区的物料脱外包装后是否需要消毒后才能进入D级区。(2)物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气锁缓冲间是否需要自净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D级区,如果需要自净,时间一般多长时间?


   
[回复] 你好:
(1)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物料进入D级区经脱外包装后是否需要消毒GMP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消毒”不是必须的程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线、产品、物料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2)物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气锁缓冲间是否需要自净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D级区,应有一个自净缓冲时间,具体时间长短企业可通过对悬浮粒子的监测进行确认。
  
   


  
   


   
标题:认证期限到,药品在市场上的如何处理。  [2013-09-03]

[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无菌药品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情况的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自2014年1月1日起必须一律停产。


问:2014年1月1日肯定是要停产,但是在2013年12月份生产的药品如何处理?

(三)理性看待认证,引导结构调整。各地应引导企业理性看待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时限,对于年底前已提出申请但没有通过认证检查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到期后企业先停产,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生产销售;

问:如果企业在改造期间,还没有获得证书,这个期间,在之前生产的药品是否可以继续销售。


   
[回复] 我中心现有职责为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此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
  
   


  
   


   
标题:关于GMP证书将到期的药品生产  [2013-09-03]

[内容] 注射剂GMP证书于2013年底到期,企业准备进行车间异地改造并在2013年底申请认证。是否需在GMP证书有效期内完成所有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还是完成包装工序即可?


   
[回复] 问题表述不十分清晰。应该是问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原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此截止时间之前的产品批次应如何确认的问题。
应当以完成所有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为准。具体可参考问题:关于停产日期到底为哪一天?
  
   


  
   


   
标题:关于委托生产的验证批量和批次的选择  [2013-08-31]

[内容] 老师好,我厂冻干粉针原正常生产批量是3万支/批,受托方正常生产批量是8万支/批。在对受托方生产工艺验证时我们进行5批验证,批次与批量分别为:一批(3万/批)+一批(5万/批)+三批(8万/批)。现在全部验证结果满足验证方案要求。我们准备按照8万/批规模要求受托方生产。
请问:之前进行的5批验证批均可以放行销售吗?


   
[回复] 我中心现有职责为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产品能否销售请咨询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注射剂生产过程更换灭菌柜  [2013-08-31]

[内容] 在注射剂生产过程中,若用“水浴式灭菌柜”替换“高压饱和蒸汽灭菌柜”,其灭菌参数不变(为121度15分钟),请问此类变更是否属于《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提到的“用不同操作原理的灭菌柜替代原灭菌柜”的范畴?若是该如何进行研究与验证?经研究与验证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申请?
注:高压饱和蒸汽灭菌与水浴式灭菌同属湿热灭菌,区别仅在于加热介质不同。


   
[回复] 你好,若用“水浴式灭菌柜”替换“高压饱和蒸汽灭菌柜”,其灭菌参数不变(为121度15分钟),该变更是否属于《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提到的“用不同操作原理的灭菌柜替代原灭菌柜”的范畴请向药品注册部门咨询。从药品GMP角度出发,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工艺研究、设备确认、工艺验证等的相关数据,以证明通过不同介质,但在相同温度、时间的作用下,未降低产品的灭菌效率和产品的无菌保障能力,同时也应关注产品中含量、有关物质等稳定性考察方面的变化情况。
  
   


  
   


   
标题:生物冻干制剂与化药冻干制剂共线问题  [2013-08-30]

[内容] 老师,您好!
请问:
我公司主要产品是一生物制品(重组产品),其主要生产工艺为大肠杆菌经发酵、纯

化得到原液,原液再经配制、灌装、冻干而得成品。其中,原液生产为独立的车间,设

备、设施均为专用,而其制剂生产部分,即配液、灌装、冻干等工序,在保证其配液系

统、灌装组件等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均产品专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与其它工

艺相同的化学药品冻干制剂共用冻干生产线?

急盼回复!万分感谢!


   
[回复] 企业需根据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共线生产的可行性。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  [2013-08-30]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根据品种的实际情况选择25℃±2℃或30℃±2℃的温度条件。____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即20℃以下。选择25℃±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


   
[回复]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国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可选择25℃±2℃的温度条件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
  
   


  
   


   
标题:生物冻干制剂与化药冻干制剂共线问题  [2013-08-29]

[内容] 老师,您好:
请问:

我公司产品为生物制品(重组产品)。该产品工艺为大肠杆菌发酵、纯化得到原液,再经配制、灌装、冻干而成。其中,原液生产为独立的车间、设备设施,其制剂生产部分(配制、灌装、冻干、轧盖),在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如配液、灌装组件等)均与化学药品严格单独分开使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与其它工艺相同的化学药品冻干制剂共用冻干生产线?

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 药品GMP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专用厂房、专用设施设备生产的品种类型,企业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且有相应评估报告以及验证数据。
对于生物制品与化学药品共线而言,原则上不推荐,除非企业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有科学的数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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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21: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认证中心GMP认证ccd问题答复汇总(2009.10-2013.8.29).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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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0-8 2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很多,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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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10-8 21: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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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23: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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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10-9 07: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收藏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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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0-9 08: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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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0-9 0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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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8: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收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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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10-9 08: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收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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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家企业想建原料厂,请咨询我,QQ1044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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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家企业想建原料厂,请咨询我,QQ1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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