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咕咕
收起左侧

紫外分光光度法含量测定时,标准曲线是否需做平行曲线?

[复制链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09: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3-12-10 09:42
两条标准曲线?什么意思?还是不明白.做了这么多年分析好象没听说过的.是什么新的知识吗?还是什么新的计算方 ...


只是质疑,一条标曲的检测结果准确度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10 09: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3-12-10 09:34
问题是出现在高浓度,其所稀释的一系列浓度所测值可以线性很好的现象,

哦 不好意思 上次的回复没考虑这个  呵呵呵
不过 那也是会影响的 整个曲线上移或下移是吧  结果就会有偏高或偏低喽
溶液配制 仪器状态  那是基本保障啊  

点评

难倒你们做的标准曲线没有线性范围的吗?  发表于 2013-12-10 09:59
意思是需做两条标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10 09: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09: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银杏叶GH 发表于 2013-12-10 09:48
哦 不好意思 上次的回复没考虑这个  呵呵呵
不过 那也是会影响的 整个曲线上移或下移是吧  结果就会有偏 ...

意思是需做两条标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2-10 09: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3-12-10 09:10
我经历的检品少,所经历的标准曲线,都是先配成一个高浓度对照品溶液,再由此浓度稀释一系列浓度,如果 ...

线性关系良好只能说明你再稀释时没有问题
但并不能确保你对照品称量和配制贮备液时没有问题
当然
如果采用的是UV法的话
如果UV在此波长下吸收值比较稳定
即有较小的E值范围
尤其是对于UV在此波长是宽幅吸收时
你也可以使用E值去做对比而代替另一个对照品溶液
当然这种方法还有另一个风险
就是你的仪器稳定性很好
最好定期确认频率再高些
尤其是对波长准确性和吸收值准确性方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2-10 1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3-12-10 09:49
意思是需做两条标曲?

你究竟是用什么方法计算含量?

点评

紫外分光光度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10 20: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10 10: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石火刀刀 发表于 2013-12-7 23:08
假如是做原子吸收,买的标液浓度为1000,而稀释后使用时的浓度为1,2,3,4,5,这样的五个点,那么势必有两 ...

首先是人员和器具啦
再有可以放大倍数
暂时就想到这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10 10: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3-12-9 11:45
不需要
你可以看一下偶的检验那回事
你做平行样是为了确认在称量/配制过程中没有出现异常

这个做法还是很靠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10 10: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3-12-10 09:49
意思是需做两条标曲?

不是的 曲线只要一条   
但要保证曲线的质量  可以用标样验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3-12-10 10:00
你究竟是用什么方法计算含量?

紫外分光光度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2-10 22: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3-12-10 20:33
紫外分光光度法

我知道是做紫外,我问的是用标准曲线方法来计算含量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12 16: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曲线看相关系数就行了,你们要求是几个9,达到就行,不需要做平行曲线。样品需做平行,防止差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12 18: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7 00: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