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842|回复: 35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哪个部门发起变更呢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2: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委托商的生产地址发生了变更,我们哪个部门发起变更申请呢{:soso_e1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3-24 12: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2: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部门也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2: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变更SOP的规定。没有的话。。。自己看着办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4 12: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部吧,个人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3-24 12: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先知道的谁发起

点评

同意  发表于 2014-7-24 16: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4 1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委托合同。应该是质量部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4 12: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质量部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2: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生产质量部管理,所以是质量保证部提出变更是比较合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3: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委托生产的管理部门发起变更申请比较合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3: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3-24 12:30
质保自己

我们公司也是质保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3: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3-24 13: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委托是谁办理呢?就归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4-3-24 13: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3-24 12:30
质保自己

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3: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我们文件没有规定委托生产的变更由哪个部门发起{:soso_e1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4 13: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是质保部门自己,生产部只起到协助完成相关的一些信息提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3: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采购(或供应)也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3: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并不重要。质保、供应等均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4 13: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流部或质量保证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4 13: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质量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21 02: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