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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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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管理] 产品被抽检性状不符合规定该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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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3 08: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明又怎样?行,是我的责任,以后你别找我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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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3 08: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 发表于 2014-7-13 06:37
只要是性状不合格,即使罚经营企业也是生产厂家买单,要不经营企业押你的货款、要不不进你的货,除非你的药 ...

现状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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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3 08: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纠结这个了,赶快准备些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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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3 08: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还是自己受伤啊。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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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3 08: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版主,这种事看来应该不完全是质量问题,好像更像是某些收“保护费”的手法,公司没有公共关系部吗?危机公关的能力亟待提高......
再小的所谓质量问题,如果不关注,也会被无限放大的,这次算教训了,国人有句话叫:破财免灾呀。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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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3 09: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监管部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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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 19: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4-7-12 20:27
证据就是我的留样符合规定,产品购销均符合法规和注册工艺的要求。

留样符合规定,这是应对药监的手段;是否确实都符合规定另说;检验不合格的结论首先对所检样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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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9-10-26 13: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曙光 发表于 2014-7-12 19:27
证据就是我的留样符合规定,产品购销均符合法规和注册工艺的要求。

法定留校就是干这个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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