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工艺用水监控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工艺用水的质量监控规程,保证水处理系统能够连续稳定地生产出质量合格的工艺用水。 2、适用范围: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3、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各制水部门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管理规程 4.1 取样容器的准备和要求 4.1.1 所有的取样容器均需清洁处理:取样用的三角瓶或玻璃瓶应先放置于重铬酸钾硫酸清洁液中浸泡后、再用自来水多次冲洗干净后、最后用注射用水反复冲洗,用牛皮纸扎口或其它适当的包装包好,烘干后备用。 4.1.2 洁净室用水点取样的容器要经过热压灭菌处理后方可带入。 4.1.3 用于盛装做细菌内毒素检查水样的容器,要做除菌除热原处理。 4.2 取样方法 4.2.1 每次取样前,必须开启一段时间出水口(放流3~5分钟),将管内部分水放出,冲洗出水口,且保持该流速进行取样。 4.2.2 取样时,用被取样的水质先冲洗容器2~3次,将冲洗液倒出后,再盛装水样。 4.2.3水样取好后要立即封口,防止污染,贴上标识并及时送至QC实验室检测(TOC应立即完成检测)。 4.3 饮用水 4.3.1 饮用水来自于乐平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的饮用水。 4.3.2 取样与检验:每半年由乐平市卫生防疫站取样进行全检,每月质量部按企业内控标准检验一次。 4.3.3 取样量:样品数量为(2500ml+500ml)3000ml。 4.4 纯化水取样 4.4.1 取样与检验:纯化水制水工序每运行2小时抽查一次,检测氨、pH、电导率、易氧化物项目。每周对制水点、总送水、总回水、贮罐取样一次由质量部做全检;其它各用水点每月取样一次检验微生物指标,并确保每周有一个用水点同时检验相关化学指标。 4.4.2 取样量:每点全检1000ml,其中化学指标检验900 ml、微生物指标检验100ml。 4.5 注射用水取样 4.5.1 取样与检验:注射用水制水工序每运行2小时抽查一次,检测pH、电导率项目。对制水点、总送水、总回水、贮罐这四个取样点,每天取样检测TOC,每周取样一次由质量部做全检;其它各用水点每周取样一次检验微生物指标,并确保每次取样都有一个用水点同时检验相关化学指标。 4.5.2 取样量:每点全检2000ml,其中化学指标检验900ml、微生物指标(细菌内毒素和微生物限度)检验1100ml。 4.6 重新取样 由于取样、化验等因素,有时出现取样点水质不合格时,在原取样点,重新取样1次。重复检测,如合格判定为合格,如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质量部通知使用部门不准使用,生产部做出明显标志,并组织相关部门立即查找原因,尽快解决。 4.7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 4.8 工艺用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后,循环水泵一般不停止工作,若较长时间停用,在正式生产3个星期前开启水处理系统,并做3个周期(每一个星期为一周期)的监控,以保证工艺用水的质量。 4.9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纯化水、注射用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相关记录。发现制药用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处理。 相关文件 各制水部门具体用水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