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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生产设备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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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0: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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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叶花 于 2015-3-6 09:43 编辑

    目前有一个3.1类新药,已经进行了中试、报产的认证,正在准备迎检国家局的动态检查,以后就是过GMP了。原来报产时干燥设备的效果就不太好,可以将就使用,现在批量再放大后,干燥设备就更不能满足需求。我的问题是:可以在迎检国家局动态检查的时候变更干燥设备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额外做些什么工作?衷心希望大家了解相关情况的多多指导,感激不尽。本人QQ443710734,邮箱:4437107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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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5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固体制剂干燥设备是比较关键的
如果是相同的设备和操作原理还好说
如果不是那就麻烦了
属于重大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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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5 11: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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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5 1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最好!待核查结束后,再变更设备、批量,反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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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2-5 11: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设备的变需要省局备案,但是你这个还未正式生产使用,工艺核查也未进行吧,可以在国家局检查后再行处理,还要看你的注册工艺上是否写的很明确何种干燥设备和参数,如果比较模糊,那就更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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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3: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城 发表于 2014-12-5 11:22
关键设备的变需要省局备案,但是你这个还未正式生产使用,工艺核查也未进行吧,可以在国家局检查后再行处理 ...

报上去的注册工艺很明确的写出的该干燥设备的名称、型号及生产厂家,现在想变更设备的原因是:第一,该设备干燥效果不好,第二,生产批量再放大,造成产品的工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烘干,所以,想做设备变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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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4: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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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0-14 19: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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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1 17: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法规要求重要生产设备变更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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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1 17: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核查时最好保持和注册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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