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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傻子”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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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1-9-17 06: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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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傻子”网友:

        你好!

        你前天晚上到昨天的活跃的表现,给论坛注入了新的活力,从你的帖中也能看出你的专业素质,做为版主,首先在此对你表示深深的感谢。

       你申请当版主的帖及昨天的回帖,我都认真地看了,昨天开了一天的会,晚上又喝多了,所以没能及时回复,请原谅。对你申请当版主的帖中说的,在此我想跟你做些说明:

      “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非呆即傻才会出名,所以起了个大傻子,作为我的艺名。”

      “你的反对,可是我最大的炒作话题和动力。”


       1、“大呆子”的网名早在2006年11月在某一论坛起用,后来我就一直用它,“大呆子”在某城市并没有贬义,是朋友之间开玩笑,所以,不存在你所谓炒作的本意。

       2、在这个论坛当版主的目的我在《如何让论坛更给力》中写的是真心话,你信与不信,它就在那里。

       3、如果你有诚意当版主,我完全同意,但你必须用回你最初的ID“神话”。

       4、注册几个马甲相互炒作的伎俩不是到你这才出现,但我个人认为在这样的学术论坛是,尽量的保持一点纯洁会更好些,(当然,我不反对善意地注册几个马甲)。

       5、至少我参与这个论坛的建设没有想过出名或者是企望有什么回报,希望你也如此。

       “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你觉得我们能想到一起去,并同意我的建议,我愿意与你携手为论坛的发展共同努力。

      以上仅为我个人观点,不代表其它版主意见,如果大家觉得应该吸收你“大傻子”的ID做版主,我会尊重。



大呆子
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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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9-17 07: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的话很真诚,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现在“大呆子”和“愚公”已经是论坛的品牌了,虽然没有进行商标注册,但作为本论坛,需要保护,“大傻子”有点“大呆子”的山寨,呵呵
兄弟,改个名字,欢迎你加入版主的队伍~我们期待着。。。。。
(领导专门发来短信让我表达上述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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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9-17 08: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我们还真需要注册个商标“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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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17 08: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的文笔真不错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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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17 08: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大呆子说的很诚恳,专业的论坛不是靠炒作,而是真的能给制药人授疑解惑,启发思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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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9-17 08: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偶像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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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17 0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呆子,大呆子的真诚感动着论坛里的没有朋友,支持,更愿我们的论坛越来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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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4: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万、支持大呆子,这几天实在太忙 没来天天守在论坛,老万、愚公 还有其他几位版主确实为论坛发展有着赤子之心,我百草为我自己的举动深感遗憾,在此,再次向各位奋斗在论坛一线的兄弟表示致敬,也向各位关心支持、参与我们论坛的朋友 表示真心的感谢。我相信,在金老大的带领下,论坛一定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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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17 14: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呆子,大呆子的真诚感动着论坛里的没有朋友,支持,更愿我们的论坛越来越火。


更正下:支持大呆子,大呆子的真诚感动着论坛里的每一个朋友,不好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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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9-17 15: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气,勇气,才是我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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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9: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作为专业性较强的论坛,我们除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一份“宁静致远、淡泊名利”的心!
现实生活已经被各类名利搅得虚伪不堪,何必在这虚拟世界里还如此追逐名利呢。。。
一切顺其自然。。。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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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9-17 19: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注册了一个,为啥还要再注册一个?搞不懂,现在的社会和现在的人都太疯狂啦!和我们那个年代地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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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17 20: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么真诚、执着的版主们在,这个论坛一定会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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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9-17 20: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此做些说明:
1、我注册大傻子,是受大呆子的感召,并无恶意,如果你仔细去看我的发贴,也是赤胆真心。在注册
会员之前,我就看过不少大呆子的回贴,才萌生注册此用户名的想法。
2、我并不想只是为了出名。其实我在论坛里说的话,有些是模仿大呆子的语言,同样的,也并无恶意
,只是想活跃一些论坛的气氛。就像QQ群里经常有人会发些恶搞的图片一样,一笑了之,谁也不会把它
当真。如果真把它当真了,那就没意思了。
3、注册马甲之事,同样是看了大呆子的“如何让论坛更给力”的文章,受启发,我想不作更多说明。
4、我从未想过当版主能得什么回报。
5、本来还想多对几个来回,现在被正而八经地作出说明,已经没有娱乐性了,也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大傻子、神话这两名字到此为止,不会再出现了。
6、至于当版主事宜,或许我还会再注册个马甲,以诚意征服各位前辈,我不想背上炒作之名。
顺便说一句,自从网络的出现,就从来不缺娱乐精神和恶搞事情,千万不要认真。
我也不会再针对我相关的贴子作出任何回复了,这事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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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17 21: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傻子 发表于 2011-9-17 20:34
我在此做些说明:
1、我注册大傻子,是受大呆子的感召,并无恶意,如果你仔细去看我的发贴,也是赤胆真心。 ...

兄弟,自大傻子上线以来,专业素质和能力有目共睹,之前所有的争论已经看过,你的到来给论坛增加了不少的新鲜活力,我们非常诚意的邀请您加入论坛,做我们的版主
注册一个新的马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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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1 09: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人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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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9-21 13: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求我们所追求的,圆我们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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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7: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20111117”
帖子下方的时间写错了吧?现在才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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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22 1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噢噢噢噢,马甲从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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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8 14: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还有这么多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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