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谢大侠来了
收起左侧

[其他] 【有奖】看了这个投票,我们该沉默了

   关闭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 08: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长期违规造假的行为,如果你已经意识到了,就应该抉择,天很大,不要局限,怎么就失业,长期不是一年2年,不说你举报,但至少应该离开。

点评

是啊,可是今年以来的欧美检查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天是很大,但是不造假的天太小,难道让那么多人都取放羊  发表于 2015-7-2 12: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 08: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原企业是肯定会离开的,能否被行业禁入不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 08: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坦率的说,这种问题我认为只是吸引眼球。回答是的人,和不是的人,都代表不了什么,更不能说明什么!你的工艺和注册工艺不一样,但是你要是报变更,国家3年都不一定批的下来,你的是要按照原来肯定有问题的工艺生产,还是按照变更后的工艺能够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工艺生产,哪种行为才是对最终患者负责任的行为?你不处理,随便一个检查员来,这就是做假行为,你怎么办?你可以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指责,说这是做假,但是这种人,最出名的是那个叫所有妇女守节的朱熹!

点评

事实上,很多作假都不是因为工艺原因......很多企业作假已经成为了习惯而已  发表于 2015-7-2 16: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7-2 08: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有些是历史原因哦,并不是人人都想造假的,包括老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8: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因为还有市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8: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与发展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8: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一点假都不做,一定会没饭碗的;但也要保证不吃牢饭,不好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8: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要是做假药,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的话,这个假玩玩要不得。
要是就是修改下记录、档案,什么的。哪个企业没这种状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 08: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这应该都是通病啦,如果要走的话,可能只能转行啦,但转行就不存在造假了吗?这个也是说不准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呀!不过这也要分情况,如果是做假药的话这还是不行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8: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没遇到过类似的事儿,不好说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8: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造假一般对企业来说是有临时应付或改造等不能立即落实时的侥幸产物,可以根据后续工作逐步改善;如果纯粹造假或一味造假度日,尽快选择逃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 08: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环境就是如此,身不由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9: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我只知道不听老板的话肯定fir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9: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主要看是什么情况造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其实GMP做到现在造假到成了一门对技术要求最高的工作了,看是什么地方吧,毕竟存在即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9: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你比W还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9: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得看到底有多“假”了,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是可以接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7-2 09: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 09: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迫于生计,实在无路可走,也就只能勉强维持一阵子,积攒力量,积蓄能力之后跳蹧离开。

能改变就改变,不能改变就找机会离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 09: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也要看关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8 19:0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