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79|回复: 2
收起左侧

[药界资讯] 北京药品采购,关键是“谈判”而非“招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3 15: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曙光在前头 于 2015-7-13 15:13 编辑

酝酿已久的《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方案》终于在7月7日公布并启动,方案与之前坊间流传的内容相差不大,依然是以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通过组建医院集团的方式与药企展开议价谈判,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关键词是“谈判”而非“招标”,即药品价格将通过不同形式的谈判谈出最后的结果。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于7月9日晚些时候就相关问题作了答疑。

  北京市的药品阳光采购模式,按照7号文、70号文相关精神,实施药品分类采购,分批实施。据悉,第一批采购范围已经划定,主要为西药品种(含化药和生物制品)。在2015年底前,推进中成药的采购。

  组织架构和职能

  医药产品阳光采购领导小组作为药品采购的最高决策和领导机构,由北京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卫生、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药监、中医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负责阳光采购日常组织管理。

  其中,北京市卫计委负责制定方案,市发改委负责对价格监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经济技术标书指标及审核标准,形成了多方位的药品采购方案、执行、监督体系。其中,药监部门介入“双信封”技术标的指标制定审核,发挥了其对药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职能。

  四大采购目录划定

  北京将汇总全市医疗机构上一年度药品实际购用清单,形成《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该目录按照7号文分类采购精神分为《国家谈判药品目录》、《短缺药品目录》、《低价药品目录》、《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组建医院集团分类分批进行采(tan)购(pan)。

  这四大目录包含的药品类目如下:

  1.《国家谈判药品目录》是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实行国家谈判或定点生产的药品目录,主要涉及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

  2.《短缺药品目录》是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急(抢)救、临床必需药品供应保障中出现短缺断货或供应不足情况制定的药品目录。

  3.《低价药品目录》是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确定的药品目录。

  4.上述目录外的采购品种,列入《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

  前3个目录本来就具有很强的供需对接性质,各省市历次招标采购的运行方式,要么直接挂网采购,要么议价谈判。这3个目录以外的药品,都将划归《北京市医疗机构竞价谈判药品目录》,不难看出北京药品采购将谈判进行到底的决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13 16: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采购,乱象丛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4 08: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乱象丛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6 02: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