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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制药专业的QQ群里,大家认为空心胶囊每批都检测了铬,合格后才能放行,因此,没有必要对成品再进行铬的检测。笔者也认为大家说得很有道理。但国家局的公告、通告仍具有法律效力,综合国家局的相关公告及通知来看,企业必须对胶囊剂成品每批进行铬的检测,否则肯定是违规行为! 2014年4月27日,国家局发布了“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71239.html),公告要求: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具体要求已另文通知),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 2012年04月28日,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1278.html),要求:每批胶囊剂成品按标准全项检测,但没有要求检测铬。并且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不得进行委托检验。 2012年5月13日,国家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要求的通知”(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71667.html),规定:对上市药品实行批批检是企业的责任,落实批批检是保证上市胶囊剂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必须坚定目标不动摇,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任务。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完成批批检,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提出批批检的工作计划。凡是不能按期完成批批检的企业暂停胶囊剂药品的生产,集中力量保证批批检任务的完成。凡是6月1日仍然没有完成批批检的药品批次,一律暂停销售使用。 2012年8月3日,国家局发布的“胶囊剂药品铬含量检验全部合格”公告(http://www.sda.gov.cn/WS01/CL0917/74008.html)显示: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部署胶囊剂药品“批批检”工作。要求企业对4月30日前上市的胶囊剂药品逐批进行检验,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监督性抽验,对不合格的产品全部下架、封存、召回,并正在督促销毁。对5月1日后上市的胶囊剂药品,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实行了批批检验,经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性抽验,未再发现铬含量超标产品。 为此,笔者也专门咨询过国家局和省局的一些相关专家,空心胶囊既然每批都检测了铬,为啥成品还要每批检测铬。他们给我比较靠谱的,稍能说得过去的理由是:空心胶囊批的划分很不严格,每批用的明胶质量并不均一,导致每批的空心胶囊质量也不均一,在成品检测项目中再增加铬的检测,能进一步降低风险。
因此,笔者呼吁广大的胶囊剂生产企业,一定要按照要求对胶囊剂成品每批进行铬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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