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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讨论] 2015版中国药典是否可以提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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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1 08: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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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标准变更和执行新版药典是最考大脑的时候。包材请购多了,到12月1日用不完,要报废,公司要罚款;定少了,没有包材用影响销售也要罚款。那么是否可以包材略微少定一点,到11月20日左右就提前执行新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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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1 0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提前不可以延后
因为一般药典升级一定会加严标准
新标准符合则旧标准也就符合
最关键的一点是
由于升级后的制剂标准可能严于原标准的物料标准
例如有关物质
不提前执行新标准
恐怕你制剂都无法生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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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4: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执行的标准,新老药典比较一下只要就高不就低,提前执行没问题;
对外的比如说明书上印制的执行标准最好不要,因为新药典“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严格说来12月1日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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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1 0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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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9-1 09: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标准本来就是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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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1 09: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前执行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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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1 10: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提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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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2 22: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估计还是老日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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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9:0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也遇到同样的头大问题。有老师说提前执行是违法的。我个人认为延迟执行才是违法的,提前执行只是不具备法律效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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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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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前执行是没有问题的,制药能保证质量;除了问题当然是以现行药典作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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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3: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事先和省局沟通一下比较好,虽然说理论上可以,各地管理上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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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5: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说到点上了,就是老说明书用完了,新说明书上已提前印有执行标准“2015版药典”,能不能在12月1日前用。各个省局也没有明确,最好按12楼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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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11: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就質量最嚴謹的執行  如果是放寬的就不能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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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12: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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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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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6 08: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生效的文件是不能执行的,这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找再多的理由借口说辞,既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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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6 08: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不可以,没实施法律地位就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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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8: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过注册处,药典标准不让提前执行,可能每个省局要求不一样吧,可是固体制剂执行日期是按生产日期切换的,那这批制剂如果是12月1日后的生产日期,其包材和原辅料是否就得按新版药典标准执行,或者有富裕的包材和原料按新标准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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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1-10 16: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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