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药品研发] pH计是每次使用都要校正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13: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fanzhenj 发表于 2016-8-25 11:03
现在使用的数显的都是这样的呀


关了就是关了啊~~~电源拔不拔木有影响呀……放着时间长不用屏幕自黑那个功能倒是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23: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机需要校正,在测量不在区间PH也要重新校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6 08: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开机使用前都是要校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6 09: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都要矫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6 1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必须的,用的最多的是两点矫正法,也可根据需要选用三点矫正法,每次使用矫正,这绝对是必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0: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糊涂029 发表于 2016-8-26 10:06
这个是必须的,用的最多的是两点矫正法,也可根据需要选用三点矫正法,每次使用矫正,这绝对是必须的

根据药典规定测定注射用水的pH为5.0~7.0,那么采用两点校正的话用25度下,4.01和6.86的校准液校准?  还是应该怎么校准?静等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6 12: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 发表于 2016-8-22 08:56
每次开机后校正一次,被测样品PH酸碱不同,选择合适的校正液校正后再测量。

同意!说的很全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6 12: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鱼爱太阳 发表于 2016-8-26 10:55
根据药典规定测定注射用水的pH为5.0~7.0,那么采用两点校正的话用25度下,4.01和6.86的校准液校准?  还 ...

一般选择校准液是要将测定的范围包括进去,你这个用6.86也是可以用的,要是你不放心,就再加一个9.18的进行校准。我平时测定是这么用的,若是碱性强些的溶液这个就不行了,必须选择碱性的校准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6 13: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一次就可以。要是pH值范围大的话可以多备2台pH计,4.00-6.86   6.86-9.181台。省着每次的要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7 07: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开机都校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7 0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仪器一般在使用前都需要校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7 14: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使用前校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7 17: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开机使用前,当天使用结束后都需要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7 17: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开机一次就行,不要用完就关,再用了再开,对仪器不好,操作也麻烦,还有记录要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8 07: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每次使用都要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 11: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开机后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9-1 17: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jcm813 发表于 2016-9-1 11:04
我们是开机后校准

开机以后校准一次,全天校准几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 18: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都要校正,根据待测物的ph值范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9-1 19: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1: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鱼爱太阳 发表于 2016-9-1 17:55
开机以后校准一次,全天校准几次?

不关机不再校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4 03:2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