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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CFDA审核查验中心】集团内药厂在同一地区是否可以共建化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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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8-24 22: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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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集团内四个药厂在同一城市,相距2公里范围,两个区域,是否可以建设一个质检中心,承担四个药厂的检测任务,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回复] 您好,《药品管理法》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请结合集团内四个药厂生产许可证的情况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省局相关部门。


http://www.szfda.gov.cn/ccdweb/main?fid=open&fun=show_pub_question&seq=8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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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09: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896611926 发表于 2016-8-25 08:23
不可以,我公司就有这种情况,并且两公司基本就在一个厂区,现在要求分隔开,并建独立的分析中心,当然部分 ...

检验能力能够满足所有品种的生产能力,我觉得集团内部是可以建立共用质检中心的。监管部门不愿承担责任,每个分厂各建一个化验室谁都知道没有问题。质量受权人在集团内部只设一人不都可以吗?!质检中心为什么集团内部不可以共用?!重复建设不是浪费资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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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24 23: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我认为可以,但是不能直接告诉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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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08: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我公司就有这种情况,并且两公司基本就在一个厂区,现在要求分隔开,并建独立的分析中心,当然部分项目可以委托检验,我们是山东的

点评

检验能力能够满足所有品种的生产能力,我觉得集团内部是可以建立共用质检中心的。监管部门不愿承担责任,每个分厂各建一个化验室谁都知道没有问题。质量受权人在集团内部只设一人不都可以吗?!质检中心为什么集团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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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08: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了,我公司提取车间还制剂车间在两个城市,相聚100多公里呢,中药材到货后取样,送至另一个厂区的化验室检验,检验合格了,提取车间再领料生产,生产的浸膏也是送至另一个城市,合格了,再运至制剂车间去生产,就看公司怎么去运作这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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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08: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确实看各省的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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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25 21: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可以,可以按集团集中采购集中检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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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4: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能够证明检测质量可控,没有什么不行吧,问题是这个模式没人去做,都怕说服不了药监,推广起来就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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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4: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提到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注意用的是“企业”
下面有几个定义,区分好了这个问题就好办了
什么是公司?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体,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通过商业资源的整合获得利润。公司是法人的一种。公司也是企业的一种。
什么是企业?
企业家所经营的公司。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企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的,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从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司是企业中的一种。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企业中还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两种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企业的范畴。
什么是集团?
若干家公司分布在不同的行业领域中,接受共同的母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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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09: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可不可行呢,我们现在也面临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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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4-13 09: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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