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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取离生产线药品重新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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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0: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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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请问取离生产线的药品不可重新放回哪有规定,如做完水分的药品不可重新放回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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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0: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查一下《取样》好象有个附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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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1: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GMP规范里面就讲的比较笼统吧,从生产线取走的样品不得放回生产线,防止混淆、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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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1: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GMP规范第213条。。。样品从包装生产线取走后不应当再返还,一防止产品混淆或污染。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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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9-2 11: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楼上,的确是为了防止混淆与差错,我们的确发生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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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1: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是别放回了,毕竟有再次污染的风险,再说取样测水分也不会太多,就处理了算了,起码文件上这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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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碰到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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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1: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放回去,有产生污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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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1: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9-2 11:34 编辑

取样附录: 第四条 取样操作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一般情况下所取样品不得重新放回到原容器中。
通则:第二百一十三条 包装期间,产品的中间控制检查应当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样品从包装生产线取走后不应当再返还,以防止产品混淆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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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1: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完水分的,妥妥的不能拿回去吧?理化性质都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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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 11: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生产线”,看你这么定义了。把装瓶机输送带上的一瓶片拿出来看看(就站在线边),算不算“离开包装线”,算不算“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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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 13: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取离生产线的一律不得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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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9-2 20: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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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5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样附录,第二章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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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
发表于 2023-4-29 20: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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