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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宗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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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上报工艺为湿法制粒,现在改为摇摆制粒,是否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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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09: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6-10-7 16:44
搞笑,制软材后用摇摆机制粒不就是湿法制粒的一种。。

不改变工艺,做三批验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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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的人有点道道的,要么就是实在不懂,他写出了一个很大的帽子,现在制粒工艺无非就是湿法和干法,通过制软材用摇摆机制粒自然属于湿法的一种,但是提问的人没有说清楚,如果他是用摇摆机整干法制得的大颗粒,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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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1: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是不同原理的制粒方式,湿法制粒是搅拌切碎制粒,现在是槽混、摇摆挤压制粒,要报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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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8 11: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15993259479 发表于 2016-10-8 09:01
不改变工艺,做三批验证就行了

写这个的人有点道道的,要么就是实在不懂,他写出了一个很大的帽子,现在制粒工艺无非就是湿法和干法,通过制软材用摇摆机制粒自然属于湿法的一种,但是提问的人没有说清楚,如果他是用摇摆机整干法制得的大颗粒,那就是干法了,属于重大的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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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8 14: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混合湿法制粒机只是用来制软材,制粒还是用湿法制粒机,软材直接烘干部分会形成硬块,很难整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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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下干燥温度和时间,控制下颗粒水分  发表于 2016-10-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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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8 15: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粒原理有改变 这是比较大的一个变更 涉及到工艺和设备 需参照已上市变更研究指导原则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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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8 16: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变更个制粒设备和制粒工艺么?如果是这样的,那就必须要走变更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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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08: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6-10-6 10:38
摇摆制粒难道不需要制软材吗?

制的是软材,槽混完毕,整湿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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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08: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syrtpy 发表于 2016-10-6 11:45
制完软材后,用摇摆制粒机制粒吧,这没有什么变化。以前用什么制粒?

是的,以前用的是湿法制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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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08: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sc8326 发表于 2016-10-6 13:27
呃....摇摆是用来整粒的吧.....

摇摆可以整干颗粒,也可以整湿颗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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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0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淼 发表于 2016-10-6 15:51
你是指原先湿法制粒后直接干燥,但是现在中间增加一个摇摆制粒吧;算是2类变更吧

是的,你说的很对,是变更吗?是否需要备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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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08: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DAXU 发表于 2016-10-8 11:03
完全是不同原理的制粒方式,湿法制粒是搅拌切碎制粒,现在是槽混、摇摆挤压制粒,要报变更的。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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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0-9 08: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6-10-8 11:09
写这个的人有点道道的,要么就是实在不懂,他写出了一个很大的帽子,现在制粒工艺无非就是湿法和干法,通 ...

确实是我没写明白,以前是湿法制粒,现在改成槽混、然后整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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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原成最原始的处方工艺了,按说不要的。没看错的话,你家最原始的工艺就是这个,为了应对核查改回去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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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9 09: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宗徽 发表于 2016-10-9 08:40
确实是我没写明白,以前是湿法制粒,现在改成槽混、然后整粒

这个还原成最原始的处方工艺了,按说不要的。没看错的话,你家最原始的工艺就是这个,为了应对核查改回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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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16: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粒工艺发生变更,需要补充申请,大概为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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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9 17: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把湿法制粒机变成了槽型混合机和摇摆式颗粒机,要备案,不需要补充申请。工艺验证肯定是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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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10 0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sc8326 发表于 2016-10-6 13:27
呃....摇摆是用来整粒的吧.....

主要用来制粒,它的全名叫做“摇摆制粒机”,整粒只是次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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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10 09: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6-10-7 16:44
搞笑,制软材后用摇摆机制粒不就是湿法制粒的一种。。

正解,摇摆就是湿法制粒的一种,楼主可能是说设备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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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10 09: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刚上班的时候接触的,怀念。看了这么多,终于看懂了。之前是“湿法制粒街”(横向搅拌,纵向切割的那个,粘度大很容易粘锅是吧),现在改为“槽型混合机”加“摇摆制粒机”,您这个怎么从先进的改成落后的了呢,备案、或者补充申请还是要问问地方局的,不过为什么向“古老”工艺改我很好奇,现在“槽型混合机”加“摇摆制粒机”基本要被淘汰了,你们还是慎重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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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5: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咨询当地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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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0-11 09: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报备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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