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27|回复: 10
收起左侧

[申报注册] 讨论:修订质量标准中的PH值范围应该按补充申请哪一项报?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9-13 13: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讨论:修订质量标准中的PH值范围应该按补充申请哪一项报?是按补充申请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这一项就可以?
   还是和补充申请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两个都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7-9-13 13: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疑问是:你为什么修订质量标准?制剂还是原料药?生产工艺过程是否有变更?
如果是原料药,现在物质和以前申报时是否为同一物质?晶型是否发生变更?是否还有临床疗效?
一连串的问题,不仅仅只是申请变更质量标准的问题了————————

点评

可能没说清楚,是小容量注射剂,因为产品的特殊性,PH在7.0左右比较稳定,现标准PH在4.5左右,偏酸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13 13: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13: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dcgxy1205 发表于 2017-9-13 13:39
我的疑问是:你为什么修订质量标准?制剂还是原料药?生产工艺过程是否有变更?
如果是原料药,现在物质和 ...

可能没说清楚,是小容量注射剂,因为产品的特殊性,PH在7.0左右比较稳定,现标准PH在4.5左右,偏酸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7-9-13 1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变更生产工艺申报,同时修订质量标准,因为标准变更是由于生产工艺变更引起的。

点评

我晕,新的变更研究指导原则要求1)质量对比样品 说明质量对比研究中所采用的参比样品(应为原研品),以及参比样品的生产商、批号、规格等信息。如参比样品非原研品,说明参比样品的选择依据。说明自制样品的批...  发表于 2017-9-13 13:57
嗯,这个质量对比研究采用变更前后的3批样品进行研究就应该可以了,还要与原研对照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13 13: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9-13 13: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dcgxy1205 发表于 2017-9-13 13:46
按照变更生产工艺申报,同时修订质量标准,因为标准变更是由于生产工艺变更引起的。

嗯,这个质量对比研究采用变更前后的3批样品进行研究就应该可以了,还要与原研对照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9-13 13: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pH从4.5变更到 7.0的依据是什么,原研品是多少?如果原研品是7.0的话可变,这样的话 你可以直接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了,该改的改 该变的变一步到位的好

如果原研品不是7.0 估计很难批...

点评

是啊,我现在的标准就是跟原研品一致的。。。杂质上涨较快,所以想修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14 10: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13 18: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工艺没有变更,肯定只需报药品质量标准变更。工艺有变化报改变工艺的变更和质量标准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9-14 10: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hywq29 发表于 2017-9-13 13:58
你pH从4.5变更到 7.0的依据是什么,原研品是多少?如果原研品是7.0的话可变,这样的话 你可以直接进行一致 ...

是啊,我现在的标准就是跟原研品一致的。。。杂质上涨较快,所以想修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4 10: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