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每一条法规都经过专家反复讨论和推敲的,所以每一条法规都是活的; 我们要看到每一条法规背后的含义; 每天学习两条法规,希望能够都有新的理解;
第二十一条:应当建立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时进行处理的操作规程,必要时对该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进行验证。 包括系统故障和数据错误在内的所有事故都应当被记录和评估。重大的事故应当进行彻底调查,识别其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原文解读: 1、这一条要和上面的第二十条结合在一起理解,都是防止计算机化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有一整套应对的流程; 2、其实供应商在设计计算机化系统时已经将很多应急措施设计进去了,比如异常断电、系统崩溃后的数据恢复等等; 3、另外计算机化系统出现异常,人工应能及时介入保证生产连续进行,这个过程需要相应的演练、验证和规程,比如注射用水系统在作业过程自控系统异常,能够及时按照演练过程标准流程启动人工操作保证生产的持续进行; 4、同样,异常情况应当作为偏差事件被记录和评估,完成相应的CAPA处理程序; 原文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采用计算机化系统放行产品时,计算机化系统应当能明示和记录放行产品人员的身份。 原文解读: 第二十二条:用计算机化系统放行产品时,系统明示和记录放行产品人员的身份,这个过程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来实现;其他关键的计算机化系统处理过程都需要表明操作人的身份; 来源:质量管理信息化 作者:冯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