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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ytuan 于 2019-1-24 09:39 编辑
从2016年开始,全国每年中药生产企业特别是饮片生产企业被没收 GMP证书都要达到上百家,不合格的中药产品都要几千批次,2017年达到三千多批(中药材及饮片2618批,中成药917批,合计占全部不合格药品批次的总数的86%),中药不合格批次迅猛增长,中药怎么了?难道中药真得变成“问题药”了吗?绝非如此,主要是因为药典等相关的标准越来越严格,故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说明药典等标准对确保中药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分析 中国药典对中药质量控制的深层次影响,那么就有必要弄清楚上述几千批中药质量不合格的原因,目前中药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六个方面: 1掺伪、染色、增重 该项目位列导致不合格原因之首。中药掺伪古已有之,南北朝时期以造作(人为各种手段美化药材,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为主,唐代始见伪充,明清以后掺伪现象开始泛滥,掺伪品种主要集中在贵重药材一类。而染色主要是应用一些化学合成品来达到增色(有补充检验方法来进行指标控制)目的,这些主要是当代才出现的造假手段。染色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提取成分后染色、劣质药材染色和造假染色。增重主要有三类方式:直接在药材中加入沙子、水泥等杂质,如大部分动物药材;在质地疏松的饮片中掺入硫酸镁、硼砂等矿物质,或在表面喷洒明矾、滑石粉等重物质;在质地紧密的饮片表面涂布或喷洒琼脂、明胶等胶状物。但是该不合格问题多是通过补充检验这一非标方法检验出来的,而不是通过药典方法检验不合格,说明药典标准存在一定缺陷,无论掺伪、染色还是增重,其实药材的性状都会发生某些改变,如掺伪可以通过外观观察,染色可以用简单的水试法,增重可以用外观(或借助放大镜)、口尝或手感等方法进行判断,性状就可以判定不合格,而为什么不通过简单的性状来判定不合格呢?因为药典收载的性状内容不完善,所记录的中药形状、大小、质地、颜色、味道等内容不能很好的反映中药的内在质量,再加上检验人员不能很好地掌握传统的中药鉴别方法,使得无法靠药典来对该中药违法情况进行检验。 2 二氧化硫超标 硫熏有利于药材干燥、杀虫和增白。中药材最早采用二氧化硫熏蒸是1900年记载的对光山药的干燥,认为硫熏能起到杀虫、防腐和增白作用中药。硫熏中药大概有一百年的时间,但中药使用有几千年的历史,两者相互交叉的时间仅百余年,部分品种可能硫熏仅有几十年的使用时间。但纵观百年来的特别是近二十几年的中药临床应用报道,均未见硫熏中药对人体带来严重危害,或严重影响了临床疗效等相关的权威研究报道,而只是说单质硫、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等对人体的一些危害报道,所以硫磺熏蒸对中药药效带来的影响远远没有研究清楚,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特别是应该研究硫熏前后因为化学成分的变化进而对临床疗效的影响,最终一定要以临床疗效作为判断依据,不能断章取义和张冠李戴。硫熏时产生的二氧化硫具有还原性,可以起到保护药材中易氧化的成分,利于药材成分的长期保存;二氧化硫漂白中药的原理是其能与有机色素结合生成无色物质,生成的无色物质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分解成原来的物质。毕竟中药很多时候需要煎煮入药,加热熬制过程对中药成分的影响远远高于短暂硫熏带来的后果。传统的中药要发展,离不开一些新技术的应用,本身硫熏方法应用了近百年了,相关的中药已经具有一定的临床基础,应该深入挖掘相关数据资料,得出科学合理的结论,以揭示硫熏对中药药效(而不是质量)真正的影响。君不见非硫熏中药比硫熏中药贵20%左右,导致人民群众用药越来越贵,削弱了中药跟西药竞争的价格优势,部分患者因价格问题不得不放弃使用中药而采用西药,这本身就会对中药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 含量不符合要求 含量不合格这应该是等级优劣方面的内容。提取后的药渣来冒充正常中药,黄芩、黄连、人参、冬虫夏草、菊花、红花等品种较常见。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含量不合格就是劣药,不能进行销售和使用,但中药资源有限,含量低一点的也许只是等级差一点,而标准中含量指标的选择是否有意义,含量限度是否合理,都需要加以考虑,那经检验含量不合格的大宗中药都去哪儿了呢,是否被销毁了呢?另独胡、 蒲公英、莲子心、前胡、茜草、覆盆子市场上含量符合药典要求的较少,是不是标准中的含量限度有问题了? 4 加工规格不符合要求 主要是饮片加工方式的改变导致片形、长短或厚度等不符合品种项下的有关规定(性状不合格)。饮片为纵切,如当归、黄芪等;未按要求进行炮制加工,黄柏不去栓皮现象;天麻真空冷冻脱水后切片,质蓬松不紧密,也不呈现角质样,性状与药典不符。既然已经对切制方法和规格等有了相关规定就应该严格执行,但市场普遍存在并使用的非药典规定的规格时,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论证其合理性,并根据情况及时收入药典,以确保药典的与时俱进性。 5 品种名称标注不准确 部分品种标注的名称与实际不符,导致判为不合格。例如水半夏标注为半夏,小通草标注为通草,山银花标注为金银花、关黄柏标注为黄柏。该种情况多为商家以价格低的冒称价格高的,为赚取更高利润而故意为之,应严厉打击。 6 中成药方面 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水分、崩解或溶散时限、含量、微生物限度、非标检验项目(异性有机物、土大黄苷、松香酸、人工色素等)等,各不合格检验项目出现频率没有规律性。但是从历年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结果来看,中成药按标准检验一般合格率在98%以上,但是按探索性研究方法检验,合格率一般在50%以下,甚至部分品种合格率不到10%,也就说符合标准的假劣中成药存在情况非常严重。不合格原因也是多样化,主要原因有原料不合格(使用了被染色、伪品或药渣的中药材等)和不按批准工艺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少投料、添加化学成分等)。该情况进一步说明药典标准对中成药的真伪优劣方面缺乏有效控制,如此质量的中成药怎能保证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呢。 我们有中国药典作为法典,对中药的质量进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其收载的标准及通则都是经过大量调研和试验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合理性,对确保中药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为什么中药不合格批次有增无减,使得中药质量问题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负面影响),到底是中药出问题了,还是标准出问题了,这非常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到底是制定的标准要适合中药,还是中药要符合标准。首先中药应用几千年的历史了,除了部分品种由野生变为栽培或养殖外,大部分中药还是那个中药。为什么老祖宗可以用传统中药来治病和强身健体,确保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长盛不衰,现在中药突然就变成“毒药”了呢?成了问题中药了呢?毫无疑问,问题的关键在标准上。我们对药品的根本要求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对传统中药特别是药材和饮片来说,药材依法炮制、在规定用量并合理配伍用药,那么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基本上是有保障的,但质量可控性却需要我们通过制定标准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去抓住中药质量控制的核心—真伪,并进一步通过控制其质量优劣来达到对中药质量的准确把握。 怎么确保中药的真伪优劣,使中国药典标准与中药的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呢。要解决该问题就要重视药典在收载的检验项目及方法方面存在的不足,该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八个方面: 1 检验项目的增多,使得检验周期和成本大大增加。 中国药典指导着中药加工、检验和使用等,特别是检验方面。但随着检验项目的增加,检验工作量成倍的增加,原来可以一天或两天就可以检验完成,现在可能需要一周或两周才能完成,检验周期大大延长。一些含测指标或特殊检验项目,需要购买新的对照物质,又增加了很多的检验成本。新的对照物质方面:令广大药品检验人员普遍诟病的是对照物质的供应。中检院经常缺货断货,相关实验室非常无奈的从第三方花高价购买,如乌头碱、黄芪甲苷等本来几百元一支,被第三方炒作到上万元一支(20mg/支),是黄金价格的近两千倍,是本来价格的近百倍,令大家很无语。检验方法方面:可以用普通液相色谱法测定川楝子的含量,但标准中收录的是液质联用法,增加了检验成本和难度。 2检验方法给环境和检验人员身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 我们一般说中药的毒副作用相较于西药小的多,但中药检验带来的毒性要比西药高无数倍,中药的薄层色谱鉴别需要使用大量有机化学试剂(苯、甲苯、环己烷、氯仿、乙酸乙酯等)作为提取溶剂和展开剂,这些有毒的化学试剂使用量非常大,但在检验过程中产生很多有机废液,很多有机试剂都在实验室被蒸发或挥发掉了,给环境和检验人员身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 3 中成药含测指标的选择上存在不合理性 很多具有不同功能主治的中成药都把容易采用HPLC法测定的绿原酸、黄芩苷、大黄素、大黄酚、麻黄碱、盐酸小檗碱、葛根素等化学成分作为含测指标,而含有这些成分的中药在不同方剂里面具有君臣佐使的差异,而不同中药里完全采用相同的指标成分,会掩盖中药的配伍差异。另有效成分与主要成分分不清,中药起作用是某一类或几类成分,如黄酮、皂苷、挥发油、多糖和蛋白质等,应多选择总黄酮、总皂苷、总多糖或多种成分同时为指标,更能控制中药质量。 4 新增检验项目偏重于药品的安全性,而忽视中药的真伪方面的控制。 特别是最近议论比较多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拟增加对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更是引起无数中药人的抗议。越来越多的中药标准中增加了重金属、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检验项目,均是从安全性角度进行考虑,而对中药真伪方面缺乏有效研究。 5 忽视了中药组方时剂量关系对临床用药的影响 如六一散,是由六份滑石粉和一份甘草组成,但标准中仅有甘草的定量测定方法,则该标准对7:1或5:1比例的滑石粉与甘草则无能为力,而药味的剂量是中医药临床治疗疾病的非常关键因素,故制定质量标准时就应确保标准与方法的严谨性,使组方中的剂量关系与标准能有机联系在一起,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 6 不同中药的定量方法缺乏有机联系 不同品种的液相色谱条件各不相同(甚至白芍和赤芍的芍药苷含测的流动相等色谱条件都不同),检验不同品种就需要更换不同的色谱条件,不同品种得到的色谱图是独立的,不能横向进行比较,只能进行纵向比较,但因色谱条件仅侧重于一两个目标成分,使得纵向比较的效果受到极大限制,意义很小,使得检验结果信息仅能用于标准检验,不能深入挖掘分析。这对检验资源再利用方面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中药标准中收载的含量测定方法95%以上均为HPLC法,可否将色谱条件进行适度统一呢? 7 标准的专属性不强 采用六味地黄丸的标准检验加味地黄丸(如归芍地黄丸、明目地黄丸、知柏地黄丸、麦味地黄丸等),往往都能得到符合标准、检验合格的结论。说明标准存在很多漏洞,对品种的真伪都无能为力,再谈优劣还有什么意义呢。 8 品种分列问题 金银花和山银花问题最为突出。在湖南等地,山银花作为金银花使用至少有几十年了,未见有因使用山银花代替金银花而出现临床不良反应的报道,所以说山银花代替金银花使用具有广泛的临床使用基础。同一名称中成药其以前的和现在的或不同企业的处方中可能是山银花也可能是金银花,查询国家药典会网站,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中成药已经或正在申请将处方中金银花用山银花来代替。是不是品种分列后带来更多的混乱呢?单纯从植物学或化学成分角度,进行品种分列,似乎很有道理,但中药是以临床疗效或传统用药经验为根本,而不是其他。 综上,对中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和2015年版中国药典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分析,那如何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呢?就有必要从中药的真伪优劣两个方面进行解决。 1 中药真伪问题的解决 解决问题一定要首先解决主要问题,中药质量的核心是真伪,那么就要先解决中药真伪的问题。中药的真伪鉴别目前主要方法是性状、显微鉴别和薄层鉴别,另有PCR鉴别(川贝母和部分蛇类中药)等,其中中药材及饮片主要依靠性状、显微和薄层方法进行鉴别,中成药主要以显微和薄层方法来鉴别。 中药材及饮片性状项描述基本上延续了初始药品标准内容,极少发生改变,但中药材及饮片现在野生普遍比较少,栽培品种越来越多,性状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个头大小方面,如防风、丹参等),另硫磺熏蒸应用多年了,在二氧化硫检验项目未列入药典标准之前包括列入药典标准之后,却未有因硫熏引起性状不合格报道,反而现在因为限制了硫磺熏蒸,部分中药又不符合药典性状规定了(例如白芷,硫熏白芷完全符合现行药典的性状规定,未硫熏样品却很难符合现行版药典规定)。上述问题说明,药典急需对大部分品种的性状项进行彻底修订,应充分调研市场上中药材及饮片流通的现状,让性状描述部分与市场上的中药相一致,确保药典作为法典的严肃性。性状描述部分更应具可操作性,为什么一些经验丰富的中药从业人员可以根据性状准确判定药材的真伪、产地、甚至年限,其检验效率和准确性非常高,为什么不能将这些经验的东西如药材手感、水试或火试等形成标准呢? 显微鉴别在药材基源鉴定及掺伪检验方面具有较好的效果,应尽可能对原粉入药的药味进行显微鉴定,该方法非常高效,专属性强,非常经济,对环境很友好,但现在标准中收载的显微鉴别方法非常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现在真正懂得显微鉴别的人太少(部分检验人员竟然将螨虫当做腺毛,纤维当作非腺毛,让人很无语。),药典品种起草主要是药检所负责起草和复核的,因为标准起草人员对显微鉴别知识的欠缺,所以就弱化了显微鉴别方法的使用。此外也跟药品检验收费有关,一个显微鉴别项无论包括多少种药味的鉴别,仅能当作一个检验项目进行收费,且收费标准很低,而分列成多个薄层鉴别项,则可以收多个项目的检验费用,且收费标准较高,所以导致起草的药典标准进一步弱化了显微鉴别方法。显微鉴别法不但可以检验有什么,在检验的同时也能解决不能含有什么的问题(如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伪品投料等)。应加强显微鉴别方面的技术培训,让这一中药特色东西更好地保留下来,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挖掘出该方法的价值,使之在中药标准中特别在鉴别甚至半定量方面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 薄层鉴别虽然比较经济和简单,但对环境和健康不友好,图谱的重现性非常差,且不便于数字化对比处理,某些检验结论不够科学严谨,如对照药材有多个色谱斑点,样品中仅能对上很少几个甚至一个斑点,且不是主斑点,这种情况也非常多见。(含柴胡制剂的柴胡鉴别项,检验结论都判为符合规定)。薄层鉴别方法完全可以采用HPLC或GC法进行鉴别,几乎不使用高毒有机试剂,该方法自动化程度高,并且可以提高检测灵敏度,采集的图谱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数字化处理。 高效液相色谱仪已经非常普及,再配上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再串联蒸发光或电喷雾检测器,甚至质谱检测器,则对大部分中药材及饮片(矿物类中药除外)和中成药具有很好的鉴别作用,无论是山银花和金银花、土大黄和大黄、三七和三七茎叶、人参和西洋参、通草和小通草,酸枣仁和枳椇子,银杏叶酸提取和稀乙醇提取、还是加味地黄丸和六味地黄丸等都能快速、简便地进行鉴别,该方法既可以根据保留时间进行定性,也可以再对每个色谱峰的光谱图与标准样品的图谱进一步比对确认,结果的判断比薄层色谱法更加客观准确。该方法可以采用某一优化的色谱条件,确保极性和非极性物质都能得到较好的分离,所有样品均基于该色谱条件进行分离,则样品间不但可以进行纵向比对也可以进行横向比对,将得到的电子图谱做成一个开放式的数据库,每个人都可以方便读取和上传,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收集到足够批次样品的数据,进一步通过大数据处理手段,可以形成不同产地、不同采收季节、不同加工工艺、不同提取生产工艺和不同生产厂家等的样品HPLC-DAD(ELSD-CAD-MS)特征色谱图和光谱图数据库,建立了该数据库后可以极大简化样品检验的检验方法并极大降低检验成本,而且该方法对染色、掺伪、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如前几年的银杏叶提取物事件)等不法行为均能进行监控。 综上,对中药真伪方面,药典急需对大部分品种的性状项进行彻底修订,更多收载一些中药传统的经验鉴别方法,更加突出中药的特色。此外,让性状描述部分与市场上的中药相适应,标准是根据实际样品的共性来制定,样品应符合标准,标准应适合样品,两者应有机联系起来,不能闭门造车、无视市场的变化,将两者隔离开来。药典应进一步加强显微鉴别这一有中药特色的鉴别技术手段,使之在中药真伪鉴别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药典应不断缩小薄层色谱法的使用范围,使用低毒、高效、简便的HPLC-DAD(ELSD-CAD-MS)法来代替薄层色谱法,有力推动检验技术的提高,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和可控。对于动物类药材采用PCR法或专属性的特征肽(如阿胶、鹿角胶、羚羊角、山羊角等)检定法进行真伪鉴别也是有必要的。 2 中药优劣问题的解决 中药等级区分方面。中药的优劣描述古以有之,如将产自某地或颜色、大小、质地、粉性、气味等进行规定,以区分质量的优劣。但却有人在重要会议上公开反对说“中药分等级,进行优劣区分,你让老百姓吃最差的中药吗?”。这是典型的无视市场现实、乱盖帽子行为。在中药真正有效成分及作用机理无法完全科学解释清楚的条件下,等级低的中药只是价格相对经济,但药效具备,可以放心使用。别墅的质量一定比普通房子质量好吗?你要求普通老百姓去住别墅可能吗?部分日本进口大米近百元一斤,比越南、泰国及国内大米贵几十倍,你要求普通老百姓去吃百元一斤的大米可能吗?住房和大米是用来解决住和吃的问题,这才是它们的本质属性,离开本质属性谈其它用途,那是价值取向产生问题了。所以一定要敢于面对现实,只要都能保证是正品,质量是合格的,选择买不同等级的中药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决定。一定要明确中药是用来治病的这一根本属性,方能避免说出这种乱盖帽子的讲话。在保证中药真伪的前提下,就要对中药进行优劣区分。 中药道地性方面。中药发挥其药效绝非某一两个成分在起作用,否则直接提取或合成该单体成分然后进行组合配方就可以了,中药质量讲究道地性,中药治病讲究君臣佐使的配伍。所以必须遵循中医药的传统,方能真正解决中药的优劣问题。使用优质中药材生产的中成药应该说就是优质药品,就像所说的“好药材,药才好”。所以控制中药优劣关键是控制药材的优劣。对于有道地性的中药应尽快建立道地药材的种植(养殖)、加工等确保质量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确保供应。其主要通过性状的差异对其进行质量分级,并应找出与非道地产区药材的内在质量差异,并能进行有效区分,对非道地产区药材必须真实标注产地,而不能像现在药材市场中存在购销的乱象,对产地标注非常混乱,缺乏有效监管和处罚措施,导致哪里产地价格高,市场上就标注为该产地。在标准上一定要建立区分道地与非道地的技术指标,部分药材若没有道地性,就要放宽对某些含量指标的要求,中国幅员辽阔,怎么能要求不同产地的药材具有一致的内外在质量呢。以临床疗效为导向,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标准,不能像连翘那样,标准上以连翘苷为含测指标,青翘因为连翘苷含量高于老翘,导致市场上药材以青翘为主,但在临床很多病症的使用上,老翘疗效是优于青翘的。黄芩也有相似情况,枯芩在某些方面疗效远远优于生长年限较低的黄芩,但枯芩中黄芩苷含量较低,但标准上以黄芩苷为含测指标,导致枯芩完全没有市场。 药效成分定量测定方面。中药所含的各种化学成分是中药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而某一中药所含化学成分可能成百上千种,故应对多指标成分进行含量控制,或对黄酮、多糖、生物碱、蛋白质等某一或多类成分进行指标控制,方能对中药优劣进行有效区分和控制。中药的优劣一定要与药效成分相关,但中药的真伪则无需与药效成分有联系。真伪的技术指标,主要用于区分不同品种间的内在差异,优劣的指标主要用于同品种间的质量比较。目前中国药典收载的中药含量测定方法,95%以上均为HPLC法,通过优化色谱条件,可以采用HPLC-DAD(ELSD-CAD-MS)法进行多指标成分的同时含量测定,十种甚至几十种成分都可以同时解决,但该方法就需要十种甚至几十种对照品,也给检验工作带来很多很多问题。故可以采用标准汤剂或标准药材的方式来代替对照品,大大降低检验成本,建立方法时需要对每一个色谱峰进行定性、色谱峰的归属及定量研究,制定标准时仅需规定样品溶液中不同色谱的峰面积与标准汤剂或标准药材溶液中相对应的色谱峰峰面积的比值,只需要制定合适的比例范围,即可对待测样品进行优劣评价,而无需对每一个色谱峰对应的化学成分进行准确含量测定。 综上,对中药优劣方面,必须从源头开始进行质量控制,合格的药品不是检验出来的,是生产出来,特别是对中药来说,更是种植(养殖)、加工出来的,中药必须根据市场现状进行等级划分,并在质量标准中进行相关规定,要选择合理得含量测定指标,一定要以临床疗效为导向,要进行多指标含量测定,或对黄酮、多糖、生物碱、蛋白质等某一或多类成分进行指标控制,方能使建立的标准真正对中药质量控制起到有益作用。 中国药典是药品生产者与销售者必须遵循的法典,违者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药典收载的品种与检验项目越来越多,特别是随着中药检验项目的增多(重金属、农药残留、指纹图谱、特征图谱、PCR检测、黄曲霉毒素等),对中药的质量控制越来越严格,对中药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用上质量更加可控的中药。但只能说质量更加可控,并不是质量越来越好,因为质量好的中药是种植、生产和加工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 中药的质量鉴定是指对中药真伪优劣的检验,真伪在前,优劣在后,首先要确保品种基源的准确性,其次再对中药的质量进行控制。而现在的标准特别是新增的检验方法往往偏重于优劣方面,忽视了对真伪方面的控制,颠倒了中药质量控制的主次顺序,使中药的质量控制方向偏离了中药本来的轨道。 中药因其所具有的独特中医药理论体系、生物学属性、多样的存在形式、特殊的炮制加工、生产工艺和剂型特点、药效作用特点、安全性关键控制点等多种因素和属性,其质量构成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具有很强的自然属性。这对中国药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质量标准一般要兼顾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方面,但对中药来说除了一些必要的安全性指标如重金属、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外,更应该关注其对真伪优劣方面的质量控制。(中药浓缩颗粒就是个非常好的例子,如果标准仅有一些常规检验项目,如水分、粒度、溶化性等,再加上个薄层鉴别和含量测定,就真的能保证这个浓缩颗粒是正品,而不是其他颗粒了吗?否则这个标准的风险太大了,化学药品还有红外鉴别方法基本能确认是否是正品,而中药浓缩颗粒能保证吗?)建议中国药典加强中药材性状方面的修订工作,并补充必要的等级(优劣)描述内容;加强非常有特色且专属性很强的显微鉴别在中药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弱化薄层色谱在中药鉴定方面的作用,强化采用标准汤剂或标准药材及HPLC-DAD(ELSD-CAD-MS)法在中药真伪优劣方面的控制作用,提升中药质量的控制水平。 中国药典应在中药质量标准控制方面起到一个导向性的作用,不要用中国人自己的标准把中药给束缚住,阻碍中药发展,更不能中药标准西药化,按化学药品的思路制定中药的标准。在植物药标准方面我们没必要跟国外接轨,只要我们把中药发展好,就可以要求国外标准跟我们接轨。目前我们中药产业做得远远不够好,我国出口的中药仅占国际植物药市场份额3%左右,而进口额度已经超过出口额度。这是国内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一个悲哀。一个标准会对一个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有时会让其起死回生、蓬勃发展,有时却是毁灭性的。希望中国药典收载的标准及检验项目多从中药质量控制的核心出发,能从促进中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出发,一定要让标准有中国特色,让老百姓用上疗效更稳定、质量更可靠、更经济实惠的中药,也能让中药昂首挺胸、大踏步迈出国门,服务全世界。
补充内容 (2019-1-24 10:53):
该文原拟定的标题是“中国药典对中药质量控制的深层次影响”,表述比较中性,再加上篇幅过长,估计少有人会看完整,特意在论坛中修改了一下标题,希望能引起更多中药人的关注。本文原创,欢迎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