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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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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药典如此规定(长稳6℃±2℃),臣妾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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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0 14: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家标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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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0 15: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4-8没毛病,只是冷库供应商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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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9-4-10 17: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这里说的很明确。“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根据此实验的数据才能制定药品在2-10 C有效期的期限。长期放样放2~10℃的范围不可以接受,除非你这个放样期限超过你规定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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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1 09: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没问题啊,人家给你定好了依据,照做就是了。要不然才是麻烦,你自己选范围,2℃还是10℃附近?你要找出具体的依据。你定个2~10℃,万一你的冷库温度设备好,温度就在5℃左右波动,你怎么证明在2~10℃就是稳定的?给你订好了,照做就是,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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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1 11: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6℃±2℃是比较适合的条件。2℃和10℃是一个极值,是不能超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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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4-12 09: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2~10℃更合理,但药典已经规定了,就按药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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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2 15: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19-4-7 09:50
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就跟GSP的常温是0-30℃,中国药典的常温是10-30℃,呵呵呵

GSP已经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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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3 12: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稳定性:6℃±2℃  是指设置温度6℃,浮动范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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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4 17: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速考虑的是数据的稳定性,储存考虑的是实用性,要求不一致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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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4-16 10: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dg661837 于 2019-4-16 10:22 编辑

是这样的。
稳定性试验,持续稳定性考察,两者是不同的。不可混为一谈。

但我个人认为,
1、申报资料是怎么考察的,你就照着怎么考察。因为一切,申报资料都有说明上市后如何考察的,这其实完全不是什么问题。
2、在产品的研发中,会进行稳定性试验,项目:影响因素,加速,长期。长期会结合产品的特点和影响因素的结果,选取几组不同的条件考察,最终确定储存条件。
3、这些不是瞎搞的,也是有参考法规和各种指导原则(里面就包括了药典的长期稳定性试验的规定),并结合自身产品特性、研究的结果而定的,所以无须担心法规的符合问题。

如果你觉得实在不行,就像某个楼层说的,
根据产品本身的特点按要求选择条件,可考虑在不同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同时考察。即同时考察药典条件和储存条件。无论如何存储条件是必须考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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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4-16 16: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最差的储存条件,应该是药品研究阶段储存温度确认的时候,就进行了的。在你确定了储存温度后,进行长期试验。然后最差条件要随药品的特性而定,不一定温度高就是最差。然后长期稳定性是要证明,在你的储存条件下,你的药品是否会分解产生额外的杂质啊等等,这对药品的储藏条件等内容是一个复核的确认, 个人理解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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