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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起草了《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建立培养基适用性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的准确可靠性。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微生物限度检查中用的成品培养基、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
三、依据及参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中国药典》(2015年版)
四、职责:
4.1 化验员严格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
4.2 化验室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五、内容:
5.1 概述
5.1.1 计数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是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判断的重要影响因素,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也可能由于其促生长能力、指示能力、抑制能力的差异,从而对菌落颜色、形态等指标存在较大差异,影响结果判断的客观性。
5.1.2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是通过检验用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的比较,以阳性菌的生长状态或特征来评价判断检验用培养基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5.1.3 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主要分为需氧菌总数计数、霉菌及酵母菌总数计数用培养基和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两部分。
5.1.4 培养基配置采用纯化水,尽量现用现配。
5.2 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5.2.1 菌种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菌种名称
| 菌种代码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MCC(B) 26003
| 枯草芽孢杆菌
| CMCC(B) 63501
| 铜绿假单胞菌
| CMCC(B) 10104
| 白色念珠菌
| CMCC(F) 98001
| 黑曲霉
| CMCC(F) 98003
|
5.2.2培养基
5.2.2.1 需氧菌总数计数用培养基
被检培养基名称
| 对照培养基
|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 胰酪大豆胨琼脂对照培养基
|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 胰酪大豆胨液体对照培养基
|
5.2.2.2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用培养基
被检培养基名称
| 对照培养基
|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 沙氏葡萄糖琼脂对照培养基
|
5.2.3 菌液制备
5.2.3.1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
5.2.3.2 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5.2.3.3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5.2.4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2.4.1 接种不大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天。
5.2.4.2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置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天。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置20-2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天。
5.2.4.3 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代替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5.2.4.4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5.2.5 结果判定
若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判断固体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若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生长良好,判断液体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5.3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3.1 菌种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菌种名称
| 菌种代码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MCC(B) 26003
| 铜绿假单胞菌
| CMCC(B) 10104
| 大肠埃希菌
| CMCC(B)44102
|
5.3.2 培养基
被检培养基名称 | 对照培养基 |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 麦康凯琼脂对照培养基 |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 | 麦康凯液体对照培养基 |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培养基 |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对照培养基 |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
5.3.3 菌液制备
5.3.3.1 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小时,上述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
5.3.3.2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5.3.4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3.4.1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及指示特性的检查。
5.3.4.1 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大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5.3.4.2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大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5.3.4.3 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接种不少于100cfu的试验菌(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小于规定的最长培养时间下培养,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5.3.4.4 培养基指示特性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表1) 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大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上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5.3.4.5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表1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和指示特性
控制菌检查
| 培养基
| 特性
| 试验菌株
| 大肠埃希菌
|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
| 促生长能力
| 大肠埃希菌
| 抑制能力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 大肠埃希菌
| 铜绿假单胞菌
|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培养基
| 促生长能力
| 铜绿假单胞菌
| 抑制能力
| 大肠埃希菌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抑制能力
| 大肠埃希菌
| 5.3.5 结果判定
5.3.5.1 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时,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表明此培养基促生长能力符合要求。
5.3.5.2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时,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表明被检培养基促生长能力符合要求。
5.3.5.3 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时,相应试验菌应不得检出。
5.3.5.4 培养基指示特性检查时,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等与对照培养基一致,表明此培养基的指示能力符合要求。
六、 附件
6.1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SOP-QC-031/ R01-00
6.2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SOP-QC-031/ R02-00
七、 文件变更记载
版本号 | 变更内容 | 生效日期 | 00 | 首次起草文件 | —— | | | | | | |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一、设备与仪器 名称 | 设备编号 | 验证/计量有效期至 | 生物安全柜 | | | 薄膜过滤器 | | | 生化培养箱 | | | 霉菌培养箱 | | | 移液枪 | | |
二、培养基 1.需氧菌总数计数培养基 验证培养基名称 | | 对照培养基名称 | | 批号 | | 批号 | | 生产厂家 | | 生产厂家 | |
2.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培养基 验证培养基名称 | | 对照培养基名称 | | 批号 | | 批号 | | 生产厂家 | | 生产厂家 | |
3.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验证培养基名称 | | 对照培养基名称 | | 批号 | | 批号 | | 生产厂家 | | 生产厂家 | |
三、菌种 菌种名称
| 菌种代码
| 代数
| 备注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MCC(B) 26003
|
|
| 枯草芽孢杆菌
| CMCC(B) 63501
|
|
| 铜绿假单胞菌
| CMCC(B) 10104
|
|
| 白色念珠菌 | CMCC(F) 98001
|
|
| 黑曲霉
| CMCC(F) 98003
|
|
|
四、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4.1 需氧菌总数计数培养基 4.1.1 被检培养基组:接种不大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天。 4.1.2 对照培养基组: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4.1.3 阴性对照组: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代替菌液同被检培养基组操作。阴性对照不得有菌生长。
4.1.4 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 。
菌种类型 | 被检培养基 | 对照培养基 | 比值(%) | 菌落形态对比 | 皿1 | 皿2 | 平均 | 皿1 | 皿2 | 平均 | 大肠埃希菌 | | | | | | |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 | | | | | 枯草芽孢杆菌 | | | | | | | | | 阴性对照 | | | | | | | | |
4.1.5 检验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4.2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培养基 4.2.1 被检培养基组:接种不大于100cfu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的菌液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置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天。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置20-2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天。 4.2.2 对照培养基组: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4.2.3 阴性对照组: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代替菌液同被检培养基组操作。阴性对照不得有菌生长。
4.2.4 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 。
菌种类型 | 胰酪大豆胨琼脂被检培养基 | 胰酪大豆胨琼脂对照培养基 | 比值(%) | 菌落形态对比 | 皿1 | 皿2 | 平均 | 皿1 | 皿2 | 平均 | 白色念珠菌 | | | | | | | | | 黑曲霉 | | | | | | | | | 阴性对照 | | | | | | | | |
4.2.5 检验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4.2.6 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 。
菌种类型 | 沙氏葡萄糖琼脂被检培养基 | 沙氏葡萄糖琼脂对照培养基 | 比值(%) | 菌落形态对比 | 皿1 | 皿2 | 平均 | 皿1 | 皿2 | 平均 | 白色念珠菌 | | | | | | | | | 黑曲霉 | | | | | | | | | 阴性对照 | | | | | | | | |
4.2.7 检验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五、检验标准 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六、结果判定: 检验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一、设备与仪器 名称 | 设备编号 | 验证/计量有效期至 | 生物安全柜 | | | 薄膜过滤器 | | | 生化培养箱 | | | 生化培养箱 | | | 移液枪 | | |
二、培养基 培养基名称 | 培养基批号 | 生产厂家 |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 | |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 | | |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培养基 | | |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 | | 麦康凯琼脂对照培养基 | | | 麦康凯液体对照培养基 | | |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对照培养基 | | |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 | |
三、菌种 菌种名称
| 菌种代码
| 代数
| 备注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MCC(B) 26003
|
|
| 铜绿假单胞菌
| CMCC(B) 10104
|
|
| 大肠埃希菌
| CMCC(B)44102
|
|
|
四、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4.1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4.1.1 促生长能力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30~35℃培养18小时。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结论: 4.1.2 指示特性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30~35℃培养18小时。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上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结论:
4.2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 4.2.1 促生长能力检查: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42~44℃培养24小时。 检验标准: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结论: 4.2.2 抑制能力检查:接种不少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30~35℃培养72小时。
检验标准:金黄色葡萄球菌应不得生长。
结论:
4.3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培养基 4.3.1促生长能力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铜绿假单胞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30~35℃培养18小时。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结论: 4.3.2抑制能力检查:接种不少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30~35℃培养72小时。
检验标准:大肠埃希菌应不得生长。
结论:
4.4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4.4.1促生长能力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30~35℃培养18小时。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结论: 4.4.2指示特性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30~35℃培养18小时。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上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结论:
4.4.3抑制能力检查:接种不少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30~35℃培养72小时。
检验标准: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结论:
4.5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五、结果判定 检验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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