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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愚公想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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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新(愚公)] 新版GMP明确指出的需“批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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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16: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总结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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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18: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正在编文件,准备过新GP,但一直没弄明白文件需哪些人审批,新GP说的也比较笼统,有时分析理解有偏差,虽然看了这个有点朦胧懵懂的,但比起前几天好多了,谢谢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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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7 21: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做得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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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21: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理的真细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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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7 21: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理、总结得真好,不愧是高手!!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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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7 2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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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8 08: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还是没能解决一些问题,虽然明知需要批准,但是批准的权限给谁才更合理呢?后者才是关键。尤其是当质量受权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是不同的两位时,谁来批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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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09: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chemstar 发表于 2012-9-18 08:37
但是还是没能解决一些问题,虽然明知需要批准,但是批准的权限给谁才更合理呢?后者才是关键。尤其是当质量 ...

GMP中明确出来的,一定要按要求执行;若未明确提出,就把握一个原则:与产品放行有关的由质量受权人来审批,其它均归质量负责人,这样处理一般不会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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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09: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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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09: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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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8 10: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整理,真的很实用! 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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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8 12: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的总结总是让我受益匪浅,谢谢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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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13: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风度 发表于 2012-9-18 12:45
愚公的总结总是让我受益匪浅,谢谢愚公!


好久没看到你露脸了!最近工作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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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15: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真是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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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15: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全面,谢谢,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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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18 16: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辛苦 大伙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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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16: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ag231 发表于 2012-9-18 16:33
愚公辛苦 大伙受益


应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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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17: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2-9-16 13:02
我的观点是:根据对最终产品质量影响程度的不同,按严重、一般、轻微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分别明确规定不同 ...

分级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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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9 08: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批准是不是两人都要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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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9 10: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nyx556 发表于 2012-9-19 08:35
共同批准是不是两人都要鉴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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