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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息化]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审批服务事项受理送达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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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8-6 11: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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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药品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事成本,省药品监管局决定,自2020年8月15日起,调整药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送达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范围


  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政府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豫编〔2019〕28号)要求,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职权、其他职权的所涉事项,均由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包括药品注册、生产、经营(批发),化妆品生产,医疗器械注册、生产,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执业药师注册等36项职权内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


  二、申报受理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用户注册或登录提示,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待网上预审通过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办理受理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到省药品监管局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受理手续。


  方式三:申请人直接到省药品监管局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现场审查确认、现场办理受理手续。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A座213房间,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A座102房间;收件人:谢廉洁,电话0371-65566519,邮编:450018。


  三、结果送达方式


  根据企业在办理受理手续时对送达方式的选择意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送达。


  方式一:直接送达,省药品监管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提示申请人,到省药监局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现场领取证书或批件。


  方式二:邮寄送达,省药品监管局通过EMS将证书或批件邮寄给申请人。


  方式三:当场送达,对当日当场办结事项,可当场送达。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跑腿次数,省药品监管局鼓励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接收办理结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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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20-8-6 11: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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