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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我国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血压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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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27 09: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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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通知要求,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此外,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体温计相关企业1.37万家,广东省以近3700家企业排名第一,山东、河北分列二三位。近五年来,相关企业年注册量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19年新增企业840家,同比下降37.1%。

今年的疫情催生了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前三季度共新注册体温计相关企业1170家,同比增长88.4%,其中三季度新注册181家。此外,全行业84%的企业注册资本低于500万。

以下是公告原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
整理:广东合壹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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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27 10: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含汞体温计么?之前想找相关厂家合作,都没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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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10-27 18: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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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27 2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害怕,会不会以后给上门催缴水银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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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28 09: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第一次接触的体温计就是水银体温计,水银体温计到时候就成为一种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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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10-28 14: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需求,会慢慢淘汰一些市场价值不高又具有一定风险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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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8 14: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医疗届朋友的厚爱,更多医疗器械服务可关注公众号【广东合壹汇】,e链网-医疗人都爱用的医疗器械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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